凭证式国债的发行背景及设计思路?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背景及设计思路
1994年,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重要发展阶段。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战略部署,围绕着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健全调控机制等方面的各项改革开始向纵深推进。 在财税、金融等宏观领域实施了若干重大改革举措: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全面改革税收制度,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型税制体系;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建立强有力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改组为国...全部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背景及设计思路
1994年,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重要发展阶段。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战略部署,围绕着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健全调控机制等方面的各项改革开始向纵深推进。
在财税、金融等宏观领域实施了若干重大改革举措: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全面改革税收制度,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型税制体系;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建立强有力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改组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商业化经营等。
在所有改革领域中,中央财政改革处在重要位置:首先,从中央财政支出看,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需要中央财政的支持与保障,客观上加大了中央财政支出的压力。当年还要减轻企业负担、进行物价改革和增加工资,减收增支因素较多,中央财政面临较大困难。
其次,从中央财政收入看,分税制改革首年实施,由于此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改变财政运行机制和税收制度,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财力分配关系等重大问题,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中央财政预算收入能否按预算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三,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手段看,《预算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实施,要求中央财政赤字不得再向中央银行透支,必须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解决。这虽然对规范财政融资行为、有效抑制通胀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形成了当年债务规模巨增的局面。
根据预算安排,1994年债务发行总规模为1293亿元,其中内债1028亿元,为1993年381亿元发行额的2。7倍。
第四,从当时国债市场状况看,现有的筹资手段和工具相对落后,不能满足如此大规模的筹资需要。
1994年以前发行的国债绝大部分为实物形态的无记名国库券,不仅印制、调运、保管、反假成本过高,而且也不能满足向城乡居民大量发行的需要。记账式国债也因当时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尚在初创阶段、机构投资群体远未形成等因素,不能在财政筹资过程中承担主渠道作用。
在此背景下,发行什么样的国债、以何种方式发行,成了中央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社会资金分布情况、应债主体的投资习惯等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制定了“拓展投资渠道、简化发行程序、降低发行成本、按市场经济要求对国债发行和管理办法进行改革”等指导原则,在较短时间内设计出了一种全新的国债品种———凭证式国债(当时称“国库券收款凭证”)。
与无记名国库券和记账式国债相比,凭证式国债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一是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吸收以储蓄为目的的社会闲散资金;二是发行利率钉住并略高于同期限储蓄存款利率,保证一定的吸引力;三是利用现有银行网点柜台向社会发行。
凭证式国债的这种设计思想既顺应了当时宏观经济环境,符合改革任务对国债发行工作的要求,也充分兼顾了发行人、投资人和发行中介机构三方面利益。对于发行人来说,凭证式国债的出现是国债发行的一大进步,在不增加货币总供给的前提下,直接将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而且发行程序简单,节省人力和经费,部分替代了原先的实物国库券。
对于投资者来说,凭证式国债较好地满足了以储蓄为目的的稳健投资者的购买需求。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和高储蓄率的国家,受传统消费心理影响,储蓄存款余额一直较高,1994年储蓄存款新增6315亿元,余额高达21519亿元。
与之不相匹配的是,当时我国投融资体制正处于改革初期,社会上乱集资情况较为普遍,适合普通老百姓的投资工具相对较少。而凭证式国债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安全性好,虽不能上市流通但可提前兑取,如不慎遗失相关凭证,可到原购买网点办理挂失手续补办新证,确保了债权安全;投资手续简便、提前兑取价格不会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化,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理财知识;利率较高,收益远高于当时相同期限的储蓄存款。
对发行中介机构来说,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承销机构网点众多,硬件设施齐全,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金融知识,客观上适合代理发行凭证式国债。由于销售凭证式国债即可以取得一定的承销手续费,也可以扩大知名度、增加业务品种,对吸引存款客户也有一定促进作用,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的要求,因此,承销机构主观上也具有较强的承销积极性。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凭证式国债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城乡居民和有关参与主体的普遍欢迎。1994年凭证式国债发行伊始,仅用4个月就实现销售额度700亿元,超额完成原定600亿元的发行计划,占当年内债发行总量的68%,对圆满完成当年国债发行任务、支持各项改革顺利实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同时,凭证式国债的大量发行,不仅满足了财政在短时间内低成本筹资的需要,而且也为大力发展以市场方式定价、电子记账、具有较强金融功能的记账式国债赢得了时间。自此,凭证式国债成为中央财政最稳定、最可靠的债务融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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