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核算一般怎么运用
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都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核算。
一、计划成本核算
(一)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均按计划成本登记。 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将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具体帐务处理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即:
借:物资采购...全部
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都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核算。
一、计划成本核算
(一)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均按计划成本登记。
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将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具体帐务处理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即:
借:物资采购 (实际成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2、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已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既要按发票帐单上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同时又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同时作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月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情况下: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如为超支则作相反分录。
或:入库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记借方,节约记入贷方)
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3、货款金额到月末不确定,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减。
此种方法,以计划成本作原材料入库处理,但不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帐款(计划成本)
下月初用红字冲减,待发票帐单到达后再作购入处理。
4、发出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材料成本差异帐户的设置:
(1)购入材料节约差异
(2)发出材料负担成本差异(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超支差异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节约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三)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购入的材料只有在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已定并已验收入库的条件下计算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可在入库时结转,也可以在月末汇总时结转;
(2)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中超支或借方余额用“正号”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
(3)发出材料承担的成本差异,始终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只不过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或×××表示,最终计入到成本费用的材料还是实际成本。
二、原材料实际成本核算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也称为实际成本法,实际成本法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
(一)账户设置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进行核算时,应设置以下账户:
1.“原材料”账户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和监督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
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加工、接受投资、盘盈等收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销售、耗用、盘亏、毁损等减少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应按原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在途物资”账户
“在途物资”账户,也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已经付款或已经开出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而存货尚在运输途中或虽已运达企业但尚未点验入库的存货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可按供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材料明细分类账的设置及登记
1.材料明细分类账的设置
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应包括价值量核算和实物量核算两个方面。
价值量的核算是由会计人员进行的,实物量的核算是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的。据此,材料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有两种方法:即“两账分设”(账卡分设)和“两账合一”(账卡合一)。
“两账分设”是对材料的核算设两套账。
仓库设置材料卡片账,核算各种材料收发存的数量;财会部门设置材料明细账,核算各种材料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数量和金额。这种设账方法,便于各部门用账,并且两方平行登记,可以起到相互制约和相互控制的作用;但因其重复设账、登记,浪费人力及物力。
“两账合一”是对材料的核算设一套账。将仓库的材料卡片账和会计的材料明细账合并为一套账,由仓库负责登记数量,会计人员定期到仓库稽核收发料单,计算登记材料收发存金额,并对材料收发凭证进行计价。
这种设账方法的优缺点与“两账分设”正好相反。
⒉材料明细分类账的登记
(1)材料卡片账,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开设,根据收发料凭单,逐日逐笔登记,序时地反映各种材料收发存的实物数量。
(2)材料明细账,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分户,进行明细核算。收入材料时,对不同来源的材料均应按实际成本填制收料凭证,并根据收料凭证,在材料明细账中逐笔登记收入材料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材料时,应根据发料凭证,在材料明细账中逐笔登记发出材料的数量。
发出材料的金额则需在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方法中选择一种方法来确定。
(3)在途物资明细账,通常采用“横线登记法”,在供应单位不多且比较固定时,可以按供应单位分户核算;在供应单位多,变动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在途物资登记簿”或“在途物资登记卡”的形式进行明细核算。
在明细账中,应将购入物资的付款、收货等情况,登记在同一行内,以便反映货款支付和货物到达入库情况。付款栏应根据支付货款的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登记;收货栏应根据收货凭证编制的记账凭证登记。
凡付款栏和收货栏都有记录的,就说明该项购货业务已经完结;如果只有付款记录,无收货记录,则是在途物资。月末,在途物资明细账的借方余额或在途物资登记簿付款和收料的差额应与“在途物资”总账的余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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