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一样计税,为什么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一样计税,为什么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可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除购进农副产品可以使用普通发票抵扣外,其他的普通发票均不得抵扣。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开给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的,他们不需要抵扣。而且小规模纳税人是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税法不允许抵扣。 如果是开给一般纳税人,要抵扣则必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是这样规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