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有什么问题呢?
57号公告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 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 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 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 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 所得税款。
如果你公司设在外省的分公司不是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依照自2016年 1月1日起实施的《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全部
57号公告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 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 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 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 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 所得税款。
如果你公司设在外省的分公司不是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依照自2016年 1月1日起实施的《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 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 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从文件规定来看,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的应为居民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纳税制,你公司各总分支 机构应属于同一法人下的总分公司,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时,应以 居民企业身份进行认定,实际已经包括了同一法人主体下的各分公司,因而, 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时,各分公司也应该以同一法人主体享受相同的 税收优惠,同样执行15%的优惠税率,但前提是分支机构应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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