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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的依据:工会经费必须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才能准予税前扣除(国税函〔2000〕678 号)。
因此,你公司08年计提的5万工会经费,只要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可以全部税前扣除。
2009-04-10 16:13 补充问题
计提数5万是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我们会计认为可税前抵扣的就是3万,她认为3万实缴数才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即税务局打出的税票。请月神再给明示。
1、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前提条件是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如果没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即使提取了,也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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