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零售企业可否开具电器增值税发票
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既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应给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由于公民或自然人没有税号,因此,实际上专用发票是不能开具的。你单位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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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既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应给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由于公民或自然人没有税号,因此,实际上专用发票是不能开具的。你单位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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