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财政 财政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产税退税

我们单位是一家公司的子公司,是不是可以可以申请房产税退税?

全部回答

2008-07-30

0 0

     一、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其计算方法是:   (一)退还误缴的税额=已纳的误缴税款   (二)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已纳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款   二、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漏报漏缴了房产税,应依照规定办理补税手续。
    将应补的税款及时缴入国库。其计算方法是:   应补税额=漏报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   如果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了部分税款,应将少缴部分补缴入库。
  其计算公式是:   应补缴的部分税额=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此外, 房产税还有以下优惠政策 :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是根据国家政策需要和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制定的。
    由于房产税属地方税,因此给予地方一定的减免权限,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处理问题。 目前,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这里的“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这里的“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为了鼓励事业单位经济自立,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当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四)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这类免税房产,情况特殊,范围较小,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  主要有: 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对因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者企业恢复生产的时候,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3、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5、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依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
   7、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8、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9、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0、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自2000年起免征房产税3年。
   11、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
   1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3、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土地,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坐落在上述范围以外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土地,必须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4、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六)除上面提到的可以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如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七)在2003年底前,对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糖库和中国食品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肉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财政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个人理财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财政
财政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
审计税务
税务办理
税目
消费税
占用税
契税
所得税
税票
国税
税号
税务代办
发票
纳税
出纳
税务注销
税款
税务服务
纳税人
计税
关税
税控
税卡
税务会计
营业税
税务实务
税务审计
工商税务
盈利
会计
税务变更
所税
税务清算
增值税
报税
税是
税务筹划
行为税
代理税务
审计
购置税
税务师
免税
税种
税制
办理税务
印花税
税务申报
税务税务
分税制
遗产税
交税
征税
税能
偷税
税收
应税
电子税务
财务会计
税率
国家税收
扣税
税后
税务
抗税
进口税
税要
零关税
个人所得税
使用税
抄税
进项税额
关税率
税友
税务做账
农业税
税盘
利税
附加税
做帐
税户
税会
价税
税务风险
税局
金税
个人所得税法
地税
税收政策
专用发票
国地税
财务状况
城建税
中央税
税务所
税额
含税价
税赋
土地税
税通
代办税务
税单
地税网
税金
税务登记
公司财务
注销税务
税时
税务代理
燃油税
免税店
税点
税钱
税则
税费
税务顾问
新税法
财政政策
财务费用
财政拨款
税控机
钱税
税负
统一发票
零税率
含税
财产税
欠税
利息税
财务收支
国家税务
完税
退税率
普通发票
财经
资源税
税价
税务咨询
项税
交易税
工商税
流转税
公司税务
税收制度
税务机关
打印发票
应纳税额
税务报
国税发
不含税
税交
税收收入
个税
税基
企业税务
车船税
所得税率
所得税法
商业发票
税务局
海关税
企业财务
地方税
税源
财政支出
财政
财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