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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重新写欠/借条,这款还需双方还吗

06年的欠条,现在他们夫妻要离婚,这钱应属于男方还清,现在重新写欠/借条,欠/借条上另加一条:“此欠/借款由欠/借款人个人承担还清,与他人无关。”这样写可以吗?是否合法?而且重新写了这欠/借条后,这钱法律上还要他们夫妻两人一起偿还吗?谢谢!

全部回答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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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应该是们他们夫妻的债权人、也就是把钱借给了男方吧? 2、你也在重新打的借条上签字,写明:XXX(也就是你)和XXX(男方)约定,XXX(男方)从你处所借的XXX元钱是XXX(男方)的个人债务,由他个人偿还。
  就可以在他们离婚后只找他一个人要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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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债务关系是夫妻双方在没离婚前成立的,是要由夫妻双方偿还,但一方有另一方的欠,借条,可以在偿还他人债务后,一方向写欠条的另一方所要欠条债务,或起诉!

2008-09-04

88 0

你的问题稍微有点乱。我猜一下,你想问的问题,给你如下解释,如果帮不到你,就请把问题再解释一下,尤其是人称指代明确一些。最好说明你在其中的利害,这样专业人士更容易帮到你。 夫妻离婚了,离婚前一方的负债,通常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离婚以后也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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