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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去办理房屋过户怎么办?

她与前夫离婚时,前夫将她们共同按揭的一套房屋归她所有,当时在离婚时还有十多万元的按揭费没还清。之后,她与现在的男友一起将这笔按揭费还清了(没有任何手续,也还没结婚),问一:这套房屋属不属于她与现在男有的共同财产?问二:在还完银行所有费用拿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后需要过户时(土地证和房产证上都是他前夫的名字),他有夫都不愿去过户,她该怎么办?

全部回答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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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面协议的话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强制执行, 没有书面协议就难说了,只能当夫妻共同财产来判决 而现在的房子没有过户,如无协议,连是不是完全归属女方都未可知,更别提与现在男友有什么关系了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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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这套房屋属不属于她与现在男有的共同财产”:不属于。因为此房是在他与现男友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是她个人的财产。但她的现男友帮她还的那部分贷款应属于现男友的个人财产。 2、“在还完银行所有费用拿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后需要过户时(土地证和房产证上都是他前夫的名字),他有夫都不愿去过户,她该怎么办”:如果有当初离婚时的协议书或是判决书,如果上面写明了已经将房子分给她:她可以要求前夫协助过户,如果他不协助: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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