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要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就业援助,帮助 就业困难者就业。”这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就业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中 的突出矛盾。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就业这个民生的根本问题,始终 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十二五”时 期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加,超过5000万人,提前完成了“十二五” 规划目标。 在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中,特别对就业困难者提出了有针对 性的特殊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者的就业援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各级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全部
就业是民生之本。《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就业援助,帮助 就业困难者就业。”这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就业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中 的突出矛盾。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就业这个民生的根本问题,始终 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十二五”时 期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加,超过5000万人,提前完成了“十二五” 规划目标。
在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中,特别对就业困难者提出了有针对 性的特殊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者的就业援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各级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 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 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 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四是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 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五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 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请就业援助。
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六是国家鼓励资 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 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2015年,国务院出台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具体措施有: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 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 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 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 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 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 当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 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 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 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
加强对就业 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 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 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公示制度。
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 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 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 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这些也是“十三五”时 期要加强的就业援助措施,以更好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