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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支票还有哪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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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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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票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所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有效期为十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5)签发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打印机)认真填写;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三处不得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签之一证明。   签发缺印鉴或错账号的支票及签发的支票印鉴不符、账号户名不符、密码号不符的,银行处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签发现金支票须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7)付款单位必须在其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签发空头支票要受到银行的处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要处支票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如果屡次发生;银行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8)不准签发远期支票。远期支票是指签发当日以后日期的支票。因为签发远期支票容易造成空头支票,所以银行禁止签发远期支票。   (9)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请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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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各单位使用现金支票或普通支票(以下均称现金支票)时,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现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要求办理。     (l)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收款人姓名,并只准收款方或签发单位持票向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将现金支票流通。
     (2)签发现金支票首先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  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3)签发现金支票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起点以下的用库存现金支付。
    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但结清账户时,可不受其起点限制。   (4)要严格执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规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限为5天。有效期限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到假日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当日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5)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6)各单位在填写现金支票时,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支票中的有关栏目。现金支票需填写的内容有收款人和开户银行名称、支票号码、签发日期、签发人账号、大小写金额、用途等项目,填写时必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潦草,不错漏,做到标准、规范,防止涂改。
    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索墨水填写,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入负责。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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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票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所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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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票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所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有效期为十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5)签发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打印机)认真填写;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三处不得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签之一证明。   签发缺印鉴或错账号的支票及签发的支票印鉴不符、账号户名不符、密码号不符的,银行处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签发现金支票须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7)付款单位必须在其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签发空头支票要受到银行的处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要处支票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如果屡次发生;银行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8)不准签发远期支票。远期支票是指签发当日以后日期的支票。因为签发远期支票容易造成空头支票,所以银行禁止签发远期支票。   (9)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请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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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票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所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有效期为十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5)签发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打印机)认真填写;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三处不得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签之一证明。   签发缺印鉴或错账号的支票及签发的支票印鉴不符、账号户名不符、密码号不符的,银行处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签发现金支票须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7)付款单位必须在其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签发空头支票要受到银行的处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要处支票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如果屡次发生;银行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8)不准签发远期支票。远期支票是指签发当日以后日期的支票。因为签发远期支票容易造成空头支票,所以银行禁止签发远期支票。   (9)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请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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