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何实施?
应急预案,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降低突发事件破坏性后果的严重程度,确保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原则性方案,
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规则以及具体的应急措施和有关行动计划或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机构的指导下,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挥体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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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降低突发事件破坏性后果的严重程度,确保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原则性方案,
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规则以及具体的应急措施和有关行动计划或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机构的指导下,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挥体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制定制度,即经过一定组织程序事先制定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方案。
在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体系内,国务院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以下要求进行: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是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