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及报到程序是什么样的?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及报到程序是什么样的?

全部回答

2017-09-16

69 0

      1、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用人单位如未在我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请按照“关于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流程,先到我中心代理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详见关于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在我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后,可同时获取厦门人才网网上人事代理单位会员用户名和厦门人事网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2、登录人事网申报毕业生信息及签章:用人单位登录厦门人事网申报毕业生信息,审批通过后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随附学校推荐表或毕业证原件送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签章(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如须加盖公章,应随同附送;毕业生档案已从学校转出的,应落实好档案所在保管单位,领取“档案查询/调档联系函”用于调档。
    );   3、寄“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办理毕业生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将已经我中心签章(厦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用章)的“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寄一份回学校办理毕业生档案转移手续;   4、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收齐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到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报到,然后持已获市公务员局签章的“报到证”原件到我中心代理部报到,并领取我中心代理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报到证’原件交我中心代理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用人单位须留存复印件以便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5、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应及时凭经市公务员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接收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标准相片、我中心出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