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独生子,父母无医疗保险,一旦生病,全部医药费须我花,我岳父母子女多,一旦生病,我只出一部分就可以了,这也是我妻子认同的!我父母条件差,我每年给我父母一万元生活花费,我岳父母条件好,我每年给我岳父母伍千元生活花费。美其名曰:把医药费转变成生活费。
我妻子坚决不认同!难道喝苦水能认同,喝甜水就不认同了呢?只有吃不下饭,把钱花在医药费上,花在葬礼上才认同!难道我不应该努力缩短两家老人之间的生活差居!若我和我妻子都是独生子就不会有这样的分歧了!我未结婚时,有一个愿望,是让我父母享有非独生子所享有的幸福和快乐!我是一个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几个月才能见父母一面的独生子。
不是独生子女的可能体会不到,我与我岳父母住的不远,每当提着礼品,同我岳父母一家聚会时候,看到我妻子的姐弟愉快的围在老人的身旁,我就想起我几个月才能见一面孤单的父母。我劝我父母搬到我哪住,我父母死活不愿离开自己的农村,不愿放弃养育自己的土地,舍不得自己养的鸡、狗、鹅、鸭、兔等小动物。
我多么盼我不是一个独生子呢!我不在乎区区五千元钱!难道这只是我在寻找一点心理上的平衡?是在挑战城乡差别与观念、独生与非独生之间的起点?这一切都不是我能改变的。我的心情有谁能理解呢?若要求我的资助相同,只能加大两家的生活差距,我做为一个独生子多承担一点家庭的责任,多给困难的一方一点资助,减少两家老人之间的生活差距,真的不行吗?难道我真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