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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如何保健调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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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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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的营养对胎儿及母体都是非常重要的。要生一个健康的婴儿,必须要有一个健康的母体。所以,孕妇的营养对胎儿的发育是不可缺少的。而在整个孕期,为使孕妇避免各种感染疾病,需依靠机体强大的抵抗力,而构成抵抗力的基础是营养。
  更进一步说,为了准备分娩时用力、出血、产后授乳和育儿等体力和营养的消耗,从孕期开始蓄积营养,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 孕妇的营养需要 (一)热能 热能是胎儿生长发育的能源,产生热能的营养素为糖类、脂肪和蛋白质。
  含糖类的食物主要为粮食类。 食物来源:一般居民的主要热能来源是糖类,也就是说主要来源于主食如米、面等。孕妇每日应摄入400~500克主食(干重)。   (二)蛋白质 蛋白质是胎儿生长发育的基本原料,蛋白质对胎儿的脑发育尤为重要。
   含蛋白质较多的食物主要有:瘦肉类、鸡蛋、鱼虾类、大豆及其制品。 (三)脂肪 孕妇膳食中应有适量脂肪,以保证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和成熟,并促进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   食物来源:含动物脂肪较多的食物有各种肉类、动物内脏、蛋黄,含植物油较多的有大豆、花生、芝麻、核桃等。
  但是,食入过多的脂肪容易导致肥胖。 (四)糖类 糖类是产生热能的主要来源。葡萄糖是胎儿代谢必需的养分,故应保持孕妇的血糖的正常水平,以免胎儿血糖过低。   食物来源:谷类、豆类及各种水果中均含有丰富的糖类。
  因此,适当多吃些主食及各种水果也很重要。 (五)无机盐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孕妇对无机盐的需求量有所增加,特别是钙、铁、锌,碘等元素,对孕妇及胎儿的健康是必不可少的。 1、钙:钙是胎儿骨骼发育所必需。
    钙是构成骨骼和牙齿的重要成分。孕妇缺钙则可以发生手、足抽筋和骨质软化病,严重的骨质软化病可以使骨盆畸形而造成难产。 食物来源:食物中钙最丰富来源地奶和奶制品,不仅含钙丰富,而且吸收率也高,是最理想的钙来源;虾皮、鱼类(特别是带骨头的小鱼)和芝麻酱含钙也料丰富。
    我国营养学会的钙推荐供给量,孕妇为每日1000~1500毫克。 2、铁:铁是造血原料,常见的贫血病,大部分是因为缺铁而引起的,如果孕妇摄入的铁不足,就会直接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
   食物来源:膳食中铁的最好来源,包括动物肝脏、瘦肉、蛋黄、肾脏、全血、鱼类等。  一般蔬菜中含铁量不高,油菜、雪里红、苋菜、菠菜、韭菜等含铁量虽不低,但利用率不高。 3、碘:碘能够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与骨钙化,对身体的生长发育影响很大。
  若由于孕妇缺碘,使胎儿的甲状腺激素不足,严重影响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发育,结果可能会发生智能低下,听力障碍、体格矮小。   食物来源:海产品中含有丰富的碘,例如:海带、紫菜、发菜、鱼、虾等。
  若不能经常吃到海产品的孕妇,应坚持吃加碘的食盐。我国营养学会推荐的碘供给量是:孕妇每日为175毫克。 4、锌:锌是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元素。如果孕妇缺锌会造成新生儿出生缺陷或胎儿发育迟缓。
    如果怀孕早期缺锌,会造成胎儿中枢神经畸形。 食物来源:一般认为高蛋白质食物含锌量都较高,如猪、牛、羊,动物肝脏、海产品、奶类及其制品,蛋类含锌也多,谷类食物及蔬菜含锌不多。
  我国营养学会营养学会推荐孕妇每日锌供给量为20毫克。 (六)维生素 很多维生素是胎儿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  孕妇缺少维生素会引起机体代谢紊乱,各种维生素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都非常重要。
   1、 维生素A:维生素A有助于人体细胞的增殖和生长,并能增强机体抵抗力。骨骼发育也离不开维生素A,如果长期摄入不足,骨骼和牙齿的形成就会受到影响。但维生素A要依靠食物来补充,不要大量使用维生素A制剂,因为摄入过量,会产生不良后果。
     食物来源:维生素A最好的食物来源是各种动物肝脏、鱼卵、全奶、奶油、禽蛋等。植物性食物中存在的胡萝卜素在体内也能转化成维生素A。胡萝卜素的良好来源是有色蔬菜,如胡萝卜、菠菜、碗豆苗、红心甜薯、辣椒、冬苋菜以及水果中的杏、芒果和柿子等。
   2、维生素B1:维生素B1在能量代谢和葡萄糖转变成脂肪过程中,作为一种辅酶发挥重要功能。  在末梢神经的传导方面起重要作用。维生素B1缺乏容易造成脚气病,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的异常。
   食物来源:维生素B1的食物来源主要有谷类、豆类、干果类、坚果类以及动物的心、肝、肾、瘦猪肉和蛋类,蔬菜、水果类中含量较少,但芹菜和莴苣叶中含量丰富,要注意充分利用。  维生素B1推荐供给量,孕妇和乳母为每日1。
  8~2。1毫克。 3、 维生素B2:维生素B2在蛋白质、脂肪和糖类的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怀孕期间缺乏维生素B2会导致胎儿骨骼畸形。 食物来源:膳食中维生素B2的来源主要为动物性食物,以猪肝、牛肝、羊肝、奶类和蛋类中含量较多。
    孕妇推荐供给量为每日1。8毫克。 4、 叶酸:叶酸参与蛋白质以及其他重要化合物的合成。孕妇是叶酸缺乏的高危人群。叶酸缺乏最常见的损害是引起大细胞性贫血。 食物来源:叶酸广泛存在于动、植物性食物中,含量丰富的食物有肝、蛋类、绿叶菜,牛肉、菜花、土豆中的含量也高。
    在食物加工过程中,尤其是对绿叶蔬菜类,要尽可能避免长时间熬煮,最好生食。但必须指出的是,过量的补充叶酸对人体不仅无益,还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有的孕妇长时间补充叶酸制剂是不合适的。
  推荐的叶酸供给量为孕妇800毫克。 5、 尼克酸:尼克酸在生长方面有其特异作用。  人体尼克酸缺乏病叫做“癞皮病”,典型症状是皮炎,腹泻和痴呆。尼克酸缺乏病多发生在以玉米为主食的地区,因为玉米中尼克酸是以结合型存在,难以被机体利用。
   食物来源:肝脏、酵母、花生、谷类、豆类和瘦肉中含量丰富。推荐供给量随能量的供给量而改变,孕妇和乳母为每日18~21毫克。   6、 维生素C:维生素C又称抗坏血酸,可促进胎儿的生长。
  怀孕期间胎儿从母体获取大量的维生素C来维持骨骼、牙齿的正常发育及造血系统的功能,以致母体血浆中维生素C含量逐渐下降,至分娩时仅为怀孕初期的一半,故应适当增加补给量。 食物来源:维生素C的食物来源主要是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营养学会推荐孕妇每日维生素C供给量为80毫克  。

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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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吃肉,多吃饭。水果多吃,如:橙子和猕猴桃,维C多的,孩子皮肤好,一天吃个三四个;后期要补钙。每天喝牛奶或者孕妇奶粉。 睡眠一定要好,我那时侯辞职在家养的,每天10点睡觉,早上也要10点才起床,一方面自己好,另外以后宝宝的夜间睡眠也会比较好。
   我宝宝6个月,见她的人没有不说她又大又白又漂亮的,而我只是一个155CM,怀孕前只有44KG,皮肤黑黑的小女生。我觉得我关键的就这个两点。

2005-12-08

63 0
    孕期营养 1。妊娠早期,妻子多会有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厌食、偏食、嗜酸等。此时饮食原则是易消化,少油腻,味清淡,少吃多餐。在不妨碍健康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妻子的喜好。
  要多吃蔬菜、水果,并给予足够的B族维生素,以减轻妊娠反应。轻度呕吐,应稍事休息再进食;呕吐严重者,多摄入水分,并在呕吐减轻时尽量多吃些,吃好些;完全不能进食者,应及时请医生处理。     2。
  妊娠早期每日食品构成可参考如下品种:大米(或面粉)500克,其他谷类30克,薯类50克,水产品100克,肉类150克,蛋类150克,豆制品100克,乳制品250克,油脂类15克,白糖20克,黄绿色蔬菜100克,其他蔬菜200克,水果200克,海藻类50克。
    以上食品可提供足够的热能及蛋白质、钙、铁以及足够的磷、碘、镁、锌等微量元素和各种维生素。这些营养素的供给,基本可以满足妊娠早期妇女的需要量。   3。妊娠中末期,早孕反应停止,胎儿生长发育增快,中期每天体重增加10克左右,末期每天可增加15克左右。
  此时,孕妇的每日膳食中应包括以下食品:鲜奶250~500克;鸡蛋1~3个;各种肉类150克以上,动物肝脏每周1~2次,每次100克;豆制品50~100克;新鲜蔬菜250~750克,其中有色蔬菜应占一半以上;新鲜水果200克以上,黄瓜、番茄也可与水果一样生吃更有益;海产品如海带、紫菜、海鱼、鱼松等要常吃;芝麻、花生、核桃、葵花籽也要经常食用。
       4。对于患有脚气病、手足抽搐症、骨质软化症的孕妇,饮食上应多加含钙丰富的食品及富含维生素B1的食物;患营养不良性水肿的孕妇应吃高蛋白食物;患糖尿病的孕妇应多吃杂粮,尽量少吃糖。
     5。孕期宜限制咸辣食品,少吃刺激性强的食物,饮料、饮茶宜淡不宜浓,不吃生冷食物,不任意服用营养剂。   孕期保养 1、怀孕期间适当休息,需适当户外活动,保持充足睡眠。
  避免重体力劳动以及久坐、久站等。   2、衣着宽松,以保暖为重。   3、孕期需进行适当的饮食调节:孕妇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比怀孕前增加1/4至1/2。蛋白质是生命的基础,能促进胎儿脑的发育使孩子聪明,所以孕妇应该多吃蛋白质含量高的食物如蛋、肉、鱼、乳、豆类、玉米等。
    孕妇还需要大量的钙、铁和维生素等,所以孕妇要多晒太阳,多吃各种绿色蔬菜、水果、瘦肉、猪肝、红枣、桂圆、海带、紫菜等食物。   4、乳房保健:从怀孕7个月到停止哺乳时止,切忌用肥皂或酒精之类物品擦冼乳头,以免引起局部皮肤干燥皴裂。
  每次哺乳后挤2滴奶涂在乳头上让其自然干燥。     5、房事及其它:怀孕头3个月与后3个月要禁止房事,孕期应尽量减少房事。要预防病毒感染(如风疹、流感、腮腺炎)。   6、妊娠七个月至临产,孕妇取坐位或卧位。
  每日早、中、晚各数1小时胎动,将结果记在手册中。判断:胎动≥3次/小时为正常,小于3次为异常,应重复测1小时。     7、家庭中或本人曾生过畸形儿或痴呆儿者,要及早告诉医生,以便及时进行遗传学检查。
     8、国家劳动法规定,妇女怀孕28周以后,可以不从事晚夜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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