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问题一、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
一、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相同点
(一)从二者的效用看,既然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资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均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生意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取代现金完成钱币的支付。 除开有支付结算功效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二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与银行建立委托付款瓜葛,并由银行承担熬头付款责任,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在商品交易历程中起到融通资金的效用。 国内信用证的使用者,在双方签订合约后,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要求的时间装运发货,而不需买方当场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也一样,卖方收到银...全部
一、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相同点
(一)从二者的效用看,既然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资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均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生意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取代现金完成钱币的支付。
除开有支付结算功效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二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与银行建立委托付款瓜葛,并由银行承担熬头付款责任,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在商品交易历程中起到融通资金的效用。
国内信用证的使用者,在双方签订合约后,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要求的时间装运发货,而不需买方当场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也一样,卖方收到银票后即可发货,买方其时也不需要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为6个月,国内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跨越6个月。
(二)从使用的要求看,二者都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违景
由于可以融通资金,银行要求使用双方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要出具商品交易合约,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前手的升值税发票等:国内信用证也要开证申请人出具双方购销合约。
银即将二者都归入对客户单位的授信范围,并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要求交纳一定的担保金。
(三)其他相同之处
除开上面所说的两点外,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还有其他诸多相仿之处。如,从最终收取款项的方式看,二者都是收款人(得益人)开户行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货款,从资金的矫捷方式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和国内信用证得益人都能通过贴现或议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项,从银行核算方式看,二者都归属表外信贷营业等等。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这两种票据申请人在向开户行开具票据的时候,开户银行从申请人账户上冻结并划出同等钱数,做为收款方收到这两种票据的时候,因承兑方为银行故承兑危害很低。
二、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区别
(一)二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归属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二者的格式都由人平易近银行同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不异。
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钱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子、出票人签章;
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于较多,除开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钱数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具体描写,和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
(二)二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
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包括代表物权的单据如货物提单、商业发票等)交给银行,由银行办理托收(或向银行办理议付),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
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违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
(三)二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乞降约束不同
虽则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双方交易合约,但不克不及保证申请人在获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真正用这张票去履行该笔合约。
通常,银行在作出承兑后,再也不去管汇票的流向和其实际的用途,只是到期负责支付汇票款项。今朝,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炒作股票,已成为不法企业申请办理银票的用途之一。而国内信用证中的许多条款都是根据合约条款来缮制(开立)的,如对货物品质、数量,包装、装运期限等的要求,对代表物权单据的要求等,都要求卖方必须履行合约,生产出合约要求的产品,按规定的时间装运并取得相应的单据后,才可以办理托收,获得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同时,买方必须持有卖方提供的履行合约后所获得并满足信用证要求的相干单据,才能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议付,议付银行也必须将信用证连同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办理托收,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接受并审理银行虽则要求提供可以或许证明该银票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据(包括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升值税发票和货运单据),但贴现银行到期办理委托收款时再也不需要附这些证。
明单据。实际上,只要保证汇票本身的真实性和违书连续,承兑银行就必须付款。实际事情中,大大都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升值税发票、运输单据的审查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因此,二者虽则都要求有贸易违景,相比之下国内信用证更增强调商品交易履行合约的真实性。
在实际操作上银行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对其他票据的审核流于形式或根本就无需提供,银行在开具相干钱数的汇票时会从申请人的账户上先行扣除票据钱数,如账户钱数不足的话是不赐与开具的,即银行只审核资金是否充足。
而申请国内信用证,在银行的审核上如同贷款的审核流程。更多审核的是合约内容与事实相符。
(四)二者的流转方式不同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可以通过违书的方式举行让渡流通。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后便可交给承兑申请人,由其自由让渡。
在承兑行向对方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历程中,票据是脱离银行在外部运作的,这样就很容易被伪造、变造、克隆,给正当的持票人正常收款带来困难,同时使银行资金安全遭到威胁,同时,在今朝我国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社会信用的普遍低下,经济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贫乏都会直接影响到票据流通的质量,实际生活中由于违书中的某一手章盖错了、盖的位置分歧纰缪,最终影响最后持票人到期收不到款的情况比比皆是。
由于银行误收克隆汇票,导致资金丧失的也是屡见不鲜。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打消,不可让渡的跟单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无论是电开照旧信开)由开证行开出后就直接交给对方银行(通知行),信用证在整个流转历程中没有流出银行体系,这样就可以有效制止信用证及相干单据被窜转变造的危害,保证收款的安全。
(五)二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只要审核汇票违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而国内信用证开证(议付)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其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都是在汇票到期日由承兑银行支付款项,而国内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付款和延期付款(二者都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即期付款是指开证行在收到得益人提交的切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当即向得益人支付款项(通常为在五个事情日内),延期付款是指在货物发运日后某一日付款。
其中,即期付款的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不同,它没有到期日的概念,随到随付。
另外,国内信用证可以根据买方,或者卖方的要求举行修改,往往是贸易双方对合约上的条款举行了修改,相应地对信用证上的条款也举行修改,甚或修改信用证钱数,这就给交易双方带来了方便。
而银行承兑汇票上的钱数不克不及举行修改,也不克不及对部分钱数举行违书让渡,只能以资钱数最终办理结算。这也是一些客户将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从头签开若干小额承兑汇票用于不同用途支付的主要原因。
(六)客户负担的费用不同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要交纳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办理贴现时不须再交纳手续费,而国内信用证由于手续比较复杂,在整个营业环节,客户要交纳相对于较多的费用。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要求,客户在申请开证时,要交纳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钱数的0。15%收取,最低100元);申请修改信用证时,按每一笔100元交纳修改手续费,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不另收修改手续费;通知行通知得益人时,得益人交纳通知手续费每一笔50元;得益人办理议付时,按议付钱数0。
1%交纳议付手续费。
以上通过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比较可以看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二者都是支付结算工具,都有短期融资功效,又各有独特的地方。银行承兑汇票从让渡流通、最终付款方面显得比较矫捷,而国内信用证将生意双方合约中的相互约束和货款支付精密接洽在一路,可以有效制止双方收款不发货、收货不付款的征象,从而保证合约的履行。
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两种结算方式的独特的地方,扬长避短,矫捷选择,满足结算需要。
账务处理:
1、取得信用证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信用证
2、信用证到期,规规矩矩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同时 借:应付票据-信用证
贷:银行存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