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报送哪些材料?
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 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①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②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③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④ 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 材料;⑤ 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⑥ 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⑦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⑧ 其他有关材料。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全部
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 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①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②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③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④ 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 材料;⑤ 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⑥ 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⑦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⑧ 其他有关材料。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国 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国资发 产权(2010) 71号),企业向国资委提出核准申请,应当报送 下列文件材料:①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主要包括经济行为批准情 况、资产评估工作情况和资产评估账面值、评估值等。
②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③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包 括国务院批复文件、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或总经 理办公会议决议等。④ 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 材料。
⑤ 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主要引用报告 (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⑥ 所涉及的企业或资产的产权变动完成法律程序的证明 文件。⑦ 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如有强调事 项段,需提供企业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及意见。⑧ 拟上市项目或已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与收购项目, 评估基准日在6月30日(含)之前的,需提供最近3个完整 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曰在 6月30日之后的,需提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 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其他经济行为需提供最近一个完整 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⑨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评估委托方、评估机构均应当按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函。 ⑩企业对评估报告审核情况的说明。
⑪其他有关材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