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问题请求大家给予帮助
1、离婚时,不知为什么没有对财产作出处理?婚姻法有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没有对财产作出处理,只好另行提起诉讼。
2、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拆迁后新建房的新增投资的部分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全部
1、离婚时,不知为什么没有对财产作出处理?婚姻法有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没有对财产作出处理,只好另行提起诉讼。
2、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拆迁后新建房的新增投资的部分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所以,男方死亡后,在单位交纳的公积金,储养,基养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4、你姐姐前夫的继承人有和你姐姐生育的女儿和你姐姐前夫再婚后所生的女儿。至于你姐姐的前夫父母的父母是否在世,你没有讲清楚,如果有,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要对共同财产划分后,才发生继承问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