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什么无条件投降
1945年8月10日,天皇裕仁裁决终战。
8月10日至11日,向满洲里方向进攻的苏军仅前进到海拉尔附近。只有进到满洲西面的一股苏军,才以每日约百里的速度向东南推进。
在满东北线上,苏军仅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那边打了些炮弹到中国的土地上,算是参战了。
与此同时我军以到达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我连忙从其它地方调集军队布置于黑龙江至蒙古一线。
8月14日,我军与苏军在黑龙江至蒙古一线对持,苏联向我方抗议说帮助我打日本为什么要阻止。 我方回答中国有能力消灭关东军。就不劳苏联了。
8月15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了,朝鲜半岛也在苏联人的“精诚所致”之下,被苏联军队连克数城...全部
1945年8月10日,天皇裕仁裁决终战。
8月10日至11日,向满洲里方向进攻的苏军仅前进到海拉尔附近。只有进到满洲西面的一股苏军,才以每日约百里的速度向东南推进。
在满东北线上,苏军仅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那边打了些炮弹到中国的土地上,算是参战了。
与此同时我军以到达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我连忙从其它地方调集军队布置于黑龙江至蒙古一线。
8月14日,我军与苏军在黑龙江至蒙古一线对持,苏联向我方抗议说帮助我打日本为什么要阻止。
我方回答中国有能力消灭关东军。就不劳苏联了。
8月15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了,朝鲜半岛也在苏联人的“精诚所致”之下,被苏联军队连克数城。看来,苏联人只是在考虑战后怎么夺得发言权了和利益。
我从东方战斗集群和南方战斗集群各抽出1个集团军到东北加强北方战斗集群。这样我军有460多万军队同苏联100多万军队相对持。北方战斗集群现集中了近4000多辆坦克和装甲车。我军在欧洲战场上也证明了我军有足以对抗坦克的武器。
由于种种原因斯大林派人来华进行谈判。
同时我军也组织几次进攻,对关东军实施最后的打击。
1945年9月2日,在美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签降仪式,世界再次恢复和平。
1945年9月3日,中国战区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黄埔路陆军总司令部前进指挥所举行。
受降席居中座的是东方战斗集群总司令易安华:左为海军上将陈绍宽、空军上将张廷孟,右为陆军二级上将顾祝同、陆军中将萧毅肃。投降席上有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驻华日军总参谋长小林茂三郎、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等 7人。
参加受降仪式的中国方面,还有国民党将领汤恩伯、工懋功、李明扬、郑洞国等。盟军将领有美军麦克鲁中将、柏德勒少将,英军海斯中将等。
上午9时整,易安华上将日军降书交付冈村宁次阅读签字。冈村宁次将降书一一阅读,签字时手微颤抖、签字盖章毕,低头俯视降书达50秒钟。
9时6分,易安华将蒋中正第一号命令交参谋长转送冈村宁次,冈材宁次再于受领证上签字盖章。9时10分,中国战区日本受降仪式完毕,日本代表退出会场。 随后划分15个受降区,接受日军投降。时至1946年1月,中国政府共接收日军共1983240人;收缴枪枝1376096支、火炮22446门、坦克683辆、装甲车251辆、卡车(含特种车)25785辆、马154159匹、飞机668架、舰艇船舶1400艘(总排水量约6万吨)。
1945年8月27日我南方战斗集群进入越南。
1945年9月2日胡志明宣布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这下有点不好,一个让人难受的问题。
1945年9月9日二次大战结束后美军在南朝鲜登陆。
同日我军进入朝鲜新义州。不能让苏美抢光了。
由于战争结束,美军官兵思家心切,渴望回国,美国国会对于战后复员、裁军,节省军费庞大的支出预算,早已提上议事日程。决定撤退驻日之第六军,缩编驻日之第八军等部队。
麦帅因美军即将裁遣,驻日占领军的镇压力量大为削弱,为了防止日本国内发生暴乱,一再要求各盟国履行《波茨坦公告》之义务,派遣占领军执行盟军任务。希望中国派遣一支5万人的占领军赴日,并授意派遣原来驻印度的孙立人部前去。
因该军在缅战中很出色,享有威名。我立即同意,并就驻地问题同美国进行协商,同时立刻组建驻日军队先遣队。
10月5日中国驻日部队先遣队第3569特战团进驻日本高知。
10月7日我下达了海军发展计划,要求各船厂尽快恢复。
先以护卫舰、驱逐舰和潜艇为主。现我军有01型潜艇8艘,明月级护卫舰2艘。
12月9日世界第1艘导弹驱逐舰水星号动工。他将载2枚C01无线电制导巡航飞弹。射程为50公里,装药500公斤,飞行速度为900公里/小时。
12月10日中国和苏联达成协议,苏联从中国撤军,但在蒙古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我方是坚决不让蒙古独立;最后蒙古问题推后处理。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面临着新的政治形势,需要解决新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建国”问题。这个问题在抗战期间就提出来了,这时作为一个现实问题,摆在了中国人面前。要建立一个新国家,就必须实行和平民主团结统一,这是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
1945年8月25日,我就邀请全国各党派人士到北平进行协商,我也想退到幕后了。
1945年9月1日,我宣布承认解放区的民选政府和抗日军队;公平合理地整编军队,办理复员,救济难胞,减轻赋税,以苏民困;承认各党派合法地位,取消一切妨碍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法令,取消特务机关,释放爱国政治犯;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项重大问题,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结束训政,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的联合政府,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
1945年12月1日,中国战区战犯审理工作开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传统国际法中,发动和诉诸战争被当作主权国家的当然权利。那时的国际法里无所谓侵略国与被侵略国的是非划分。当时以战争解决政治问题、推行国家政策的手段是合法的,任何国家都有诉诸战争的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利,即所谓的“诉诸战争权”。
在这种情况下,战争犯罪并不包括发动战争本身的行为在内,而仅指交战国军队在作战中使用诸如有毒或其他禁止使用的武器,杀害或虐待战俘、平民等行为。至于战争本身却无可非议,发动侵略战争的统治者和军队负责人这些罪魁祸首,亦一贯逍遥法外,从未受过任何审判。
就是曾入侵了大半个欧洲的拿破仑遭流放,也非经过国际法庭的审判,而是根据战胜国元首的政令执行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有了新发展,1925年国际联盟第六届大会宣告:“侵略战争构成国际罪行”。同时,否定了以上级命令作为否认自己战争罪行的辩护理由之规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德法西斯分子给各国人民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世界人民强烈地要求严惩战犯。
战后我在南京设立“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于12月中旬以后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城市,成立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
1946年1月1日在我的控制下宣判侵入中国的400多万日军、日侨全体有罪,分别判处1年劳役至死刑,其中30万人判处死刑,50万人判处终身监禁。其他日军判处8~80年劳役和监禁。日侨幼小者由中国政府暂时收容,其他的在服完刑后再行,遣返与留下。
1946年11月10日,经过协商中华共和国成立,总统为蒋介石;副总统为李宗仁;总理为毛泽东。国徽的图案是:外围为两个同心圆,上方是蓝色天空中太阳,四周光芒万道,内有一只金色的龙踞中央,右爪握小球,左爪握1支剑,龙的胸前是一枚盾形纹章,纹章上部是五个五角星,下部是麦子工农具。
宪法对于国徽在何时使用、用在何种文件上均有明确的规定。国旗是五星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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