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检验检疫流程有哪些政府部门需要对猪
您好 其实真正专业的问题还是要找专家咨询的,毕竟真正的专家在这儿泡着的几率实在是很少。
搜了很久很久,看了很多资料,都没有明确的说法。我的理解是,向质量检疫局申请(例如搜:山东检验检疫局)
找到他们的联系电话,联系他们,申请检验,然后他们会派人来指导、检验
但之前需要做好很多措施,否则检疫可能不容易通过。 当然,应该也可以请他们来指导或者委派。
电话里多问问吧 反正是匿名的,接电话的都是小职员 应该会给您指条明路的
我帮你找过来了一份质量控制标准 ,太多了,放这儿太乱, 黏贴一部分如下 请到网站上看看。
4。2 原料生猪合格供方的要求包括:
1)建立肉类卫生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系统...全部
您好 其实真正专业的问题还是要找专家咨询的,毕竟真正的专家在这儿泡着的几率实在是很少。
搜了很久很久,看了很多资料,都没有明确的说法。我的理解是,向质量检疫局申请(例如搜:山东检验检疫局)
找到他们的联系电话,联系他们,申请检验,然后他们会派人来指导、检验
但之前需要做好很多措施,否则检疫可能不容易通过。
当然,应该也可以请他们来指导或者委派。
电话里多问问吧 反正是匿名的,接电话的都是小职员 应该会给您指条明路的
我帮你找过来了一份质量控制标准 ,太多了,放这儿太乱, 黏贴一部分如下 请到网站上看看。
4。2 原料生猪合格供方的要求包括:
1)建立肉类卫生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系统;
2)建立疫病预防控制、监控和疫情通报制度;
3)按照计划实施残留监控;
4)建立包括动物饲养、饲料加工和环境卫生的良好卫生规范(GHP),积极应用FSM体系,并进行农产品认证;
5)建立动物的识别系统,确保供宰动物的可追溯性;
6)在饲料原料采购、加工、贮存、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生物、化学和物理性污染;
7)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保证来源、成分清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附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8)饲养场应符合兽医卫生要求,并在兽医的监督下生产;保证死亡动物和废弃物的处理不对人类和动物健康造成危害;
9)兽药及疫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进口国的有关规定;
10)饲养场应建立饲养日志,记录动物健康状况、饲养情况、兽药及疫苗的使用情况和消毒情况等内容;
11)动物装运前应由兽医主管部门进行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运输过程应避免粪便污染和动物应激反应或伤害,运送动物的工具应及时清洗和消
4。
3生产出口产品屠宰猪只还需来自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养猪场
4。4收购部门凭“三证”和用药合格证明收购猪只。
5、包装材料:产品包装用的纸相和塑料袋来自合格评审合格的供方,包装材料,必须提供材料无毒、无害、卫生的证明书,使用前卫生监督人员对其进行核查,确保投入使用的包装卫生合格,具体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每批产品附有合格证明,产品到厂后经检验合格方可接受,出口包装纸箱也须经检验检疫局检验,取得包装性能检验;
6、纠正措施:无“三证”和用药合格证明猪只不得收购,非合格供方的包装材料和无合格证明的不得收购。
7.相关文件和记录
生猪采购控制程序
适用法规文件汇编
管理部工作手册
卫检科工作手册
生猪收购记录
饲养日志
包装材料收购记录
3)车间内的加工设备和设施的卫生条件
a) 车间内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均采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
其结构也易于拆洗,其表面应平滑、无凹坑和缝隙。禁止使用竹木工器具。容器均有明显的标识或区别,废弃物容器和可食产品容器不混用。废弃物容器均防水、防腐蚀、防渗漏。如使用管道输送废弃物,则管道的建造、安装和维护可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
b) 加工设备的位置便于安装、维护和清洗消毒,并按工艺流程合理排布,防止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加工车间的工器具在专门的房间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间应备有冷、热水及清洗消毒设施和良好的排气通风装置。
生产线的适当位置应配备带有82℃以上热水的刀具消毒设施。
4) 屠宰加工厂的卫生条件
a)屠宰间面积充足,能使操作符合要求。屠宰间只屠宰生猪。
b)浸烫、脱毛、刮毛、燎毛或剥皮应在与宰杀明显分开的区域进行,以墙隔开。
c)动物宰杀后,对屠体和胴体的修整均悬挂进行,悬挂的动物不接触地面。设专门的心、肝、肺、肾加工处理间,胃、肠加工处理间和头、蹄(爪)、尾加工处理间。各食用副产品加工车间的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工艺布局做到脏、净分开,流程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d)胃肠加工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操作能有效地防止对鲜肉的污染;安装通风装置,以防止和消除异味及汽雾。设备配有能使胃肠内容物和废水以封闭方式排入排水系统的装置;排空清洗后的胃肠用卫生的方法运输。
胃肠产品应设有专用的预冷间、包装间。 设有专门区域用于暂存胃肠内容物和其他废料。如皮、毛、角、蹄等在屠宰的当天不能直接用密封、防漏的容器运走,则设有专门的贮存间。
e)猪的屠宰间设有旋毛虫检验室,并备有检验设施。
企业应设立兽医办公室,配有相应的检验检疫设施和办公用具。企业在加工过程中,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宰后检验的实施
(4) 原辅料采购卫生保障类卫生条件
确保生产所需的原料生猪,满足《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中第五条之规定。
1)具有肉类卫生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系统;
2)具有疫病预防控制、监控和疫情通报制度;
3)按计划实施残留监控;
4)包括动物饲养、饲料加工和环境卫生的良好卫生规范(GHP),积极应用FSM体系,并进行农产品认证;
5)具有动物的识别系统和供宰动物的可追溯性;
6)在饲料原料采购、加工、贮存、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生物、化学和物理性污染;
7)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保证来源、成分清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附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8)饲养场应符合兽医卫生要求,并在兽医的监督下生产;保证死亡动物和废弃物的处理不对人类和动物健康造成危害;
9)兽药及疫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进口国的有关规定;
10)饲养场应建立饲养日志,记录动物健康状况、饲养情况、兽药及疫苗的使用情况和消毒情况等内容;
11)动物装运前应由兽医主管部门进行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运输过程应避免粪便污染和动物应激反应或伤害,运送动物的工具应及时清洗和消毒。
(5) 产品包装、储藏、运输和销售防护类卫生条件
产品储存运输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满足《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中第九条之规定。
1 包装的卫生条件
1)食品包装原材料符合良好包装用原料卫生标准,材料清洁卫生、无毒、无害、防虫,包装材料有专库保管,内外包装材料分开放置,库房要干燥通风,各种品种规格的包装材料分类标识、堆放。
保持产品的整洁完好。
2) 纸箱要求清洁、美观、图案、标记、字体要清晰、不易褪色,大小与装的产品相适合。
3) 包装前,认真检查纸箱质量,凡有发霉、潮湿、脱色、标注的字体不洁以及有碍卫生等均不得使用。
各种定型包装,应捆扎牢固,注明品名和数量。
4) 所有包装材料的供方都必须通过合格供方的评审,生产公司必须具备质量保证能力,包装物到公司后由卫检科检验合格方准予放行,投入使用。
2 储存的卫生条件
1) 公司制定和实施保持出口产品储存环境卫生的制度和程序,严格管理成品储存,定期对冷库进行清洁,保持冷库内的清洁卫生。
相互串味的产品与成品不得同库存放,易燃、有毒的化学药品不得存放在冷库和包装物库内。
2) 库存物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具有完善的批次管理制度。外包装物库房内的包装物按产品品种、规格、采购时间堆放、离墙离地,并加挂相应的标识牌,在牌上将产品各种情况加以表明,从而使整个库房、垛堆整齐,批次清楚,管理有序。
内包装物单独存放于有消毒设施的房间内,避免污染。
3) 冷藏库温度稳定在-18℃以下,库房管理有条不紊,产品先进先出、离墙离地,出口产品与非出口产品隔离,批次清楚,库内无异味、无霉菌生长,清洁卫生。
3 运输的卫生条件
1) 用于公司成品、半成品运输的工具的设计和选择达到不对食品和包装造成污染,能够进行有效清洁消毒,能有效保护食品避免污染,能有效保持食品温度、湿度和新鲜度等、以避免食品中有害或不利的微生物的滋生和食品变质;使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产品的质量、保证其适宜性、安全性及预期用途等不变。
2) 运输半成品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车箱保持在良好的清洁、维修和工作状态。当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运输不同种类食品或非食品时,在装货前应对运输工具和运输车箱进行清洁消毒。
3) 在大批量运输时,运输车箱和运输工具应指定和标明“仅限食品使用”,而且只能按指定的用途来使用。
4) 在产品出公司时,有专人负责冷藏车或保温车的清洁卫生与消毒,并为运输车的清洁配备必需的场地设施和设备,并符合肉品装载卫生和技术条件,装车前车厢温度降到0℃以下。
(6)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保障类卫生条件
1 生产过程标识:收购环节按产地或养殖场分圈存放、每个圈标明生猪的产地和养殖场的备案编号。
屠宰过程中胴体用编号笔编流水号,旋毛虫检验样品与之对应编号。产品储存按生产日期、客户、品种或养殖场堆码,并挂上标牌。
2 产品的标识:在产品包装或产品标签上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品名、规格、批号、养殖场号、企业注册号、数重量、保质期、储存条件和方法、食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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