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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烦恼

  他是2005年8月离婚,有一女跟前妻,我是2006年3月离的,有一子跟前夫,我们俩是2006年12月经人介绍后走在一起的,我们俩在2007年3月15日那天领的结婚证,结婚后我们还算相处融洽,他前妻偶尔也打电话来,我认为这是在情理中的事,也没有计较,2007年5月,他前妻哭着找电话让她在这边住一段时间,一住就是四个月,我自认为对孩子还不错,他忙,孩子多数时间是跟着我,给孩子煮饭,洗衣,甚至端洗脸,洗脚水,半夜起来给孩子盖被子,什么都做,每天5元零花钱,要买什么,学校要交什么钱都是我们拿,孩子不懂事,把她妈的睡衣,内裤也穿过来我洗,睡衣我洗了,内裤我扔了,袜子也总是一次性,穿过去就不见穿过来。
  我做着也觉得委屈,但认为是小事也忍了,2008年大年初四,她却打我手机把我大骂一通,连续打了十几个电话,并给我发短信说老公春节给她发了如何甜言蜜语的短信,我得意个什么,2008年3月,她有跑到老公办公室大打出手,这段时间他又去把老公告了,说要以工资奖金的30%从2005年8月开始给付他女的抚养费,老公是从2007年给的,一次性给了一年的3600元,我有些不服气,她有难处的时候就把孩子放在这边,过年过节就不让孩子过来,并且孩子在我们这边,一切费用我们都在拿,并且我单位发了点钱,我就给老公和自己的孩子带出去玩了一趟,费用全是我出的,还有每个月资奖金的30%是不是太高了,我们还在还贷款,老公家是农村的,还有一位爷爷,父亲,母亲要他供养。
  急需热心人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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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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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我眼里看来,楼主你第一怕的你老公前妻回头来找他寻事闹事,这样你们的生活会受到她的牵连。第二个烦恼的是你现在的心理已经不平衡了,因为你觉得自己做的事对得起你老公的前妻却得不到她的认可和理解。
  第三个是你们今后的经济问题你产生质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依照上述规定,如果楼主再遇到骚扰侵害时及时通过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对于你老公的前妻电话骚扰可以采用录音方式,也可请邻居或居委会的人员到家中,充当证人;并且保留她给你的消息,作为证据。  对这种行为我认为通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比进行民事侵权诉讼效果要好的多、简便的多!不过最好的办法还是和解,毕竟要考虑她女儿的承受能力,孩子还小,涉及婚姻的事真的很无奈。
   对于第二个问题这里我想说由于楼主一次失败的婚姻对现在的幸福会更加珍惜,会更看中你老公对你的评价,所以你一直努力的付出着,但却得不到他前妻的认可,并因此而更敏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对于你老公的前妻她想来就哭着来,想骂你就骂你把你当什么了?别搞错她现在的立场。
  而楼主你现在要做的只有三点:在她面前尽量的表现和你老公感情的融洽,要自然,不要做作(这一招是气她,她就是愿意看到你和你老公吵架,她觉得有机可趁,你不能上她的当);在她面前尽量的表现对孩子的关怀,要自然,不要做作(让你老公觉得你胜似孩子的亲生母亲,他会感激你而厌恶前妻);不妨向老公提起前妻对你的种种谩骂与侮辱,把你自己所受的委屈告诉你老公,激起老公的对她的仇恨。
    另外一定要温柔加甜言蜜语的对待你老公。在这件事情上,最关键的就是你老公的态度,他如果确实和前妻没有什么了,那个女人终有一天累了,她会明白这样做其实只是徒劳。楼主你在这件事上表现的非常大度,我相信你老公也是心知肚明的。
   第三个就是你们婚后的经济问题和孩子抚养经济问题。  我想其实这些在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酌情处理的。仔细看了下楼主的问题,不知道05年9月到12月份你老公是按照多少比例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呢?如果法院是判决一年交纳3600元的话,那你也没什么好气的了,《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由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裁定。
    作为公民我们要服从判罚。如果是你老公前妻想多要的话,我觉得我也是无能为力,因为在《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为孩子的母亲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你当时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应付目前的生活开支,对方还可以要求你支付的,法院毕竟在这方面会多考虑弱势群体,希望楼主也能想通、明白,在处理经济问题时你们不占上风,如果能换位思考的话,楼主或许你能理解你老公前妻的心情,有时候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啊。
    希望我的一席话能给楼主多少带来点帮助,就如楼上所说知足者常乐。

20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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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得对,这就是再婚的烦恼!这里有经济上的问题,有藕断丝连的问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信任与旧情复发的那种事了。 你的问题不过是经济上的事,这还是好办的,要你与老公商量一下,就按法院判的(协议上书的)那样付就是了。
  她要再闹。  也就不理她,她要动手,就报110 。再不客气那么你的老公难道还对付不了这么一个女人? 英雄就怕无赖。她这样闹到也是让人烦心的呀!但是,根子还是要你的他来解决的。
  你还是少点插手为好。家庭的困给也是他的责任呀!我们一个女人如在这种事上出头。那有点让人看了不舒服,这是我的想法。  你想想是吗?别人还当是你的问题让他们离婚的呢? 你说到孩子的问题。
  你做得是让我们敬??是要这样。因为父母离婚了。孩子没有错呀!反而让他们受了"罪"呀!我们大人不能峄他们。你的孩子也要去看看。这是人之常情哪! 我也就是这样劝你几句。想开点吧!人活在世上就是那么回事。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记住: 知足者常乐。健康就是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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