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00年,我的朋友向我借了2万元人民币,当时没打借条。后来到04年8月5日,给了我一张借条,写明:借到我的人民币2万元,于2005年12月31日还清。可时至今日,虽经我一再催要,却一直未还。再过几天就过还钱期限2年了,据说就要作废了,请问各位法学专家,我该怎么办?
在此先谢谢啦
1、04年8月5日,给了我一张借条,写明:借到我的人民币2万元,于2005年12月31日还清。
从诉讼时效上看,你们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是至2007年12月31日止,你应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时至今日,虽经我一再催要,却一直未还。
说明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前就向债权人主张了权利,从法律层面上讲,你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中断,应当从你主张债权之日起重新计算2年。你每主张一次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中断一次,但最长不超过20年,即截止2025年12月31日。
3、再过几天就过还钱期限2年了,据说就要作废了,请问各位法学专家,我该怎么办?
再过几天就过还钱期限2年了,据...全部
1、04年8月5日,给了我一张借条,写明:借到我的人民币2万元,于2005年12月31日还清。
从诉讼时效上看,你们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是至2007年12月31日止,你应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时至今日,虽经我一再催要,却一直未还。
说明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前就向债权人主张了权利,从法律层面上讲,你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中断,应当从你主张债权之日起重新计算2年。你每主张一次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中断一次,但最长不超过20年,即截止2025年12月31日。
3、再过几天就过还钱期限2年了,据说就要作废了,请问各位法学专家,我该怎么办?
再过几天就过还钱期限2年了,据说就要作废了的说法是错误的,你的债权是合法债权,没有作废的法律规定,法律只是督促债权人即时主张债权,还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但并不是债权作废。
过了诉讼时效只是失去了胜诉权,但债权仍是有效的,法律上叫这种债权为裸体债权,只要债务人愿意还款法律上是不干预的。
4、现在的问题,因你主张债权而导致了诉讼时效的中断,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你要是没有证据证明你有主张债权的证据,将来对方不讲诚信时,你也是很麻烦了,所以,你最好将你向他主张债权请求的行为用书面的形式加以固定为好。
其方式很多,只要你能证明你有向他主张债权的事实且他收到了你主张债权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