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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自己拿着,对自己有什么不利?

我的户口准备从成都迁往重庆的合川区,档案原来是在街道。如果我户口已经迁到合川,我的档案怎么办呢?是街道直接给我,还是通过什么方式转?如果是直接给我,我可以自己保存吗?档案自己拿着,会有什么不利呢?我这种情况,档案最好放在哪里?麻烦各位高人指教!

全部回答

20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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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在“街道”工作,他的回答如下: 1、如果你是将户口迁至合川,你就到成都当地的“街道”将档案提出,再交给合川当地的“街道”就行了(两边办理时都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
   2、自己保存也可。但若不将档案放在“街道”,你就办不到失业证,没有失业证的话以个人的形式(灵活就业参保)就无法办理各种保险。    (若档案在“街道”,且未办失业证,那么去办失业证时记得带上身份证、相片两张、高中毕业证) 3、另,如果你已经参加工作,就由单位出“调函”去“街道”办理档案的调移手续(具体事项向单位咨询)。
   所以,如果没有特别事由,还是把档案放在“街道”吧,这种东西自己留着也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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