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引进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人事档案;
要求: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核实确认。
2。《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页打印);
要求:由接收单位如实填写表格。调入单位、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暂空)、调出单位、调出主管部门盖章;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职称作为申报条件的非国家、非本省、非本市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请带证书等材料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核准手续);
5、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苏州用...全部
1。 人事档案;
要求: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核实确认。
2。《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页打印);
要求:由接收单位如实填写表格。调入单位、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暂空)、调出单位、调出主管部门盖章;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职称作为申报条件的非国家、非本省、非本市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请带证书等材料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核准手续);
5、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苏州用人单位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市区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7、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或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随迁配偶:提供随迁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为现役军官的:提供市军转办或组织部门审批的《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3)随迁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
①未成年子女:
A、一孩提供迁出地的签发有效《独生子女证》或电子婚育证明(样张见附件)
B、二孩提供迁出地乡级计生部门证明。
② 成年待业未婚子女:还应提供未婚和失业证明;
8、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凭迁出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到迁入地的区卫计部门办理)(原件和复印件);
9、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
(1)、父母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0、属随军调动的还需要提供:驻军师以上政治机关下发的随军通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