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村民小组组长?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组长没有工
资,一般给予少量补贴,补贴标准依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 以2000
年为参照,在经济发达地区每月补贴约为50 ~200元,其他地区年补贴约为 50 ~ 500 元。
税费改革以后,是否取消村民小组组长在一段时间内成为讨论的热点话题。支持取消村民小组组长的人认为,村民小组是由生产队转变而来,农民的税费负担主要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然后在摊派到个体农民身上。 村民小组组长大部分工作都是协助乡村“收粮派款”,而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负担减少了,同时也规范了,村...全部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组长没有工
资,一般给予少量补贴,补贴标准依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
以2000
年为参照,在经济发达地区每月补贴约为50 ~200元,其他地区年补贴约为 50 ~ 500 元。
税费改革以后,是否取消村民小组组长在一段时间内成为讨论的热点话题。支持取消村民小组组长的人认为,村民小组是由生产队转变而来,农民的税费负担主要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然后在摊派到个体农民身上。
村民小组组长大部分工作都是协助乡村“收粮派款”,而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负担减少了,同时也规范了,村民小组组长协助“收粮派款”的事务也变得没有必要了,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民不仅不需要向国家交纳一分钱,相反国家还有补贴,而补贴的发放方式是直接补贴到农户,不再经过村民小组,更不需要小组长做什么事情了。
更重要的原因是税费改革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提留以后,乡村的财政收人急剧减少,村民小组组长的报酬不多,却也多少有一些,取消村民小组组长,由村干部兼任小组组长,就可以减少村级支出。
为便利管理和减少支出而取消村民小组组长的做法,遭到部分农村研究者的强烈反对。
有人认为,取消村民小组组长不仅没有减少支出,反而增加了村级的财政负担,“好心办了坏事”。在村民小组这个真正的熟人社会,没有村民小组组长,不仅村民感到不方便,而且乡村组织也发现了取消村民小组组长的不便。
取消了村民小组组长之后,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中断,而且组内凝聚力因此而下降。还有人认为,村民小组组长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等等。争辩双方的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为了减少支出而取消村民小组组长的做法基于自身资源有限的理性选择,然而却忽视了农村的实际需要,对于村庄社区来说可能不是理性的结果;农村研究者在实际调查中发现了村民小组组长在农村是不可或缺的,然而从给出的理由和提出的对策来看,却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问题并不在于村民小组组长的存与废,也不在于村民小组的存与废,实质在于农村的土地制度。当前农村的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集体所有制,所谓的集体有两种:一是乡镇作为一个层次的集体,掌握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和土地,大体相当于人民公社;二是村委会作为集体,也掌握一定的集体资源,不过同人民公社时期一样,在农村这两级掌握的集体资源是相当少的,包括大部分集体资源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土地作为集体资源的主要部分当然大部分属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作为农村最基层的集体拥有对农村大部分土地的所有权,村民小组所有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无不以
此为基础。
因而在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之下,村民小组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而村民小组组长不论由谁担任,都是作为一种集体的代言人,也是必不可少
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