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的知识学原理包括什么内容?
康德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设立了两个“物自体”,划分开了“本体界”和“现象界”,表现出明显的二元论倾向。费希特作为康德的继承者,认为康德的这两个设定在哲学上是不彻底的表现,根本没必要在“自我”之外再设定“自在之物”。 于是,费希特从康德的“纯粹自我”出发,通过正、反、合三条基本原理,建构了自己的知识学原理。
知识学的第一条原理即正题:“自我设定自身”这一原理的意思是:“自我”自己确立本身的存在,自己赋予自己以精神存在,自己从自己出发。 为了证明这一原理,费希特提出了一个自认为人人都接受的形式逻辑的同一命题“A是A”(即A=A)。知识学的第二条原理即反题:“自我设定非我。”这条原理的意思是...全部
康德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设立了两个“物自体”,划分开了“本体界”和“现象界”,表现出明显的二元论倾向。费希特作为康德的继承者,认为康德的这两个设定在哲学上是不彻底的表现,根本没必要在“自我”之外再设定“自在之物”。
于是,费希特从康德的“纯粹自我”出发,通过正、反、合三条基本原理,建构了自己的知识学原理。
知识学的第一条原理即正题:“自我设定自身”这一原理的意思是:“自我”自己确立本身的存在,自己赋予自己以精神存在,自己从自己出发。
为了证明这一原理,费希特提出了一个自认为人人都接受的形式逻辑的同一命题“A是A”(即A=A)。知识学的第二条原理即反题:“自我设定非我。”这条原理的意思是说,自我在自己的意识中塑造某种不是自我本身的东西,即创造事物、自然。
这条原理的逻辑形式是“非A#A”。这一命题在他看来也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这一命题并不是从“A=A”推导出来的,它是直接由“A=A”过渡来的,它就是“A=A”这个命题本身,只不过是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罢了。
第三条原理即合题:“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按照前面的两条原理,自我设定了自身,又设定了非我,于是在同一个自我中设定起来的既是自我又是非我,这就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造成了自我与非我的矛盾。
但是,这一矛盾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非我是作为自我的对立面被设定的,只要设定了自我,也就设定了非我,这样一来,自我既设定了自己,同时又不设定自己(设定了非我,因此“自我=非我,非我=自我”)。
费希特认为,所有这些结论,都是从他所提出的那些原理中按照假定为有效的反思规律被推演出来的,所以它们必定都是正确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