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替人担保贷款共计十万元人民币,结果快到还款日子了,那人丢下四辆大货车一家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我们正面临银行起诉。我们私自查过,那家四辆货车都是他儿子贷款买的,价值九十多万元,现已被银行查收,住房是以他儿媳名义买的,他儿子儿媳均无职业,他本人有退休金(我们虽是为他担保贷款,但所贷款项均用于他儿子的车辆运营),目前银行方面要求我们还款,而非查收贷款人的退休金,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有没有可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谢谢!
我认为你们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既然当初办理手续的时候连你们身份证件都没有看,不知银行如何建立担保人的档案,连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他们起诉你个毛阿.他们打官司必败,为不到10万元贷款,银行才懒得打官司呢,他们吓吓你们,希望找个冤大头而已,你听我的,银行的人你们再别理,绝对不了了之!分给我,老天都会帮你的.相信我,没错的
你说的这种担保有两种形态,一是连带责任担保,二是一般担保,前者只要借款人到期未归还贷款,则银行可以立即要求担保人代为归还,后者则需要首先将借款人资产处置完毕,尚未归还的剩余部分才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代为归还贷款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
这要看当时的担保合同是如何签的。 至于你所说的银行未按章办理担保手续,则只能说明银行的工作有瑕疵而已,即使这样,也不影响这10万元贷款在担保确定的情形下已经借出这个事实,最多只是这10万元贷款所欠的利息不需要担保人代为偿还,本金部分则不可能因为这个瑕疵而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这是因为银行的工作瑕疵只能影响其利息收入,而不能影响到本金的回归。
你肯定要承担责任的,虽然你承担连带责任,但既然银行查收了汽车,证明汽车与贷款是关联的,那银行就先拍卖汽车好了,到最后如果银行已经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剩下的你再赔,到那时你还可以主张银行在贷款发放和贷后跟踪方面可能存在过失,处置借款人财产不够公正等理由,拒绝担保,估计最后你不会赔钱的。
连带责任你肯定要承担,但是主要责任在银行未按章操作
担保人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你应该开始查找借款人的可执行资产,一旦案件进入审理阶段马上请原告采取诉讼保全,将其资产冻结,等待执行。
先查逢贷款人的资产,不够的余额由担保人承担,如果贷款人变成穷光蛋了,你也快把自己变成穷光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