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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上存货项包括:
1。在途物资(对应SAP GR/IR BNG余额)
2。原材料
3。低值易耗品
4。包装物
5。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6。委托加工物资(
7。委托代销商品
8。
委托代销商品
9。 生产成本(实际上指月结后的余额,SAP指WIP,国内好象不使用WIP,生产成本结算除了FGD,GD剩下的生产成本直接挂在BS sheet存货, SAP就要多此一举转WIP了)
10。
半成品和成品
。
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都包括: 存货 按不同的生产环节分为不同的种类,这里按照经济用途划分为以下几类: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在产品 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半成品 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半成品不包括从一个生产车间转给另一个生产车间待继续加工的在产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在产品。
产成品 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商品 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周转材料 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
但是,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 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果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项存货的价值。
还有 存货跌价准备
老弟,把问题一次问完好不好? 资产负债表呀,照抄科目余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