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按家庭征个税将面临哪些问题
尽管在国际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是一个大方向,但是中国特有的国情,却让这一政策陷入实施困境。本报记者在对多位国家级财税专家的采访中,大多数对“家庭课税”持不乐观态度,更有专家直接表示“不现实,无意义”。
个税按家庭征收需迈三道“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安体富告诉本报记者:“能按家庭来征税固然很好,但当前并不具备操作可能性,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上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 ”
安体富分析,在技术上首先要解决三个难题:第一是中国社会的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有可能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又比如夫妻双方正在闹离婚,那么家庭个税由谁来申报?第二是老人...全部
尽管在国际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是一个大方向,但是中国特有的国情,却让这一政策陷入实施困境。本报记者在对多位国家级财税专家的采访中,大多数对“家庭课税”持不乐观态度,更有专家直接表示“不现实,无意义”。
个税按家庭征收需迈三道“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安体富告诉本报记者:“能按家庭来征税固然很好,但当前并不具备操作可能性,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上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
”
安体富分析,在技术上首先要解决三个难题:第一是中国社会的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有可能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又比如夫妻双方正在闹离婚,那么家庭个税由谁来申报?第二是老人家庭如果有多个儿女,那么这对老人夫妇就可以减免税负,但该算谁的?第三,中国人的隐性收入缺乏监督,信息无法全部联网,如银行、公安部门和税务机关的联网,要如何才能做到信息透明?
“最重要的是,任何个税的改革都应以体现社会公平为前提,这就应该调节富人的税收力度,但真正的高收入人群主要不是依靠工资收入,但个税只是对工薪的调整,对工薪外的收入信息目前还无法完全掌握。
”安体富说。
他介绍说,2010年,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达87。5万人,他们仅在休闲花费上,平均年消费为190万元人民币,亿万富豪平均为250万元。据此匡算,我国富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8000亿元以上,是目前个人所得税额的2倍多。
但能否像美国一样,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呢?全国著名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李记有则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政府和民众间的信任不足,决定了中国无法采用美国一样的税制。”
他介绍说,美国人都是按年度自己申报个税,到了年底往往会给公民退税,可能交税连人都不见。
“政府不相信个人自己申报的收入情况,甚至会怀疑纳税人是恶意的;而公民个人也担心,一次性把税交给了税务部门,到了年底它会不会给我退税?”李记有说,这些问题看上去很可笑,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双方还会产生更大的矛盾。
李记有认为,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尚在理论研究状态,还没有纳入具体的规划,它也不可能是一个短期的过程。
按家庭征税
对低收入者来说可能更公平
不仅在专家群体中持保留意见的很多,在民间也有不少民众对以家庭为单位征税持反对态度。
某网站近日做的一项调查中,61。7%的网民“不理解、不赞成”以家庭单位征税。甚至有网友因为不了解这一税制的特点,以为会增加税负,从而认为会增加离婚率。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铿是这一政策的坚定支持者,他认为:“课税按照家庭征收,在民间并不存在什么实际阻力,一人挣钱养活三口人,和一人挣钱养活一个人,虽然收入是等同的,但是负担系数是不合理的,个税按家庭征收就是解决这个问题。
”
例如,一个人月收入为一万元,按照现行的个人申报制度,年薪满12万就属于高收入人群,需要交纳额外的税费,税负很重。但是一个家庭如果就只有一个人有收入,同样的一万元,上有老下有小,很有可能就不需要缴税。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专家李炜光也告诉本报记者,按家庭单位征税是使个税收入更公平,是穷人的一项福利。
他认为,虽然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困难,但如果不推动,永远都实行不了。
李炜光同时强调,对于是按照家庭单位征收还是个人缴纳,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一定要看是否有利于社会分配的公平,是否有利于民众生活的改善。
可是,为什么在去年实行了个税起征点3500元的目标后,又要实行家庭课税的探索呢?李炜光坦言,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并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公平的作用,因为它总体上不能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因此要实现“公平”这一目标还需要全面的社会改革。
“为什么中国13亿人口,实现了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缴纳个税的只有2000多万人?”李炜光质问说,让2000万人养活13亿人,这说明国家的分配方式有问题,只能说明大部分人收入太少了。而地区差异不同,有些地方物价(CPI)高,挣得多也花得多,你“一刀切”让这些人承担高税负,显然不公平。
对于税收中的“隐性收入”问题,李炜光坦言,这并不是一个税收领域要解决的问题。“对于个人而言,他的收入都是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但是,正是因为制度和法律层面的一些漏洞,使一些人可以利用权力致富,那么这就不应该是税收的问题,而是体制的问题。
”
按家庭征税能带来多大实惠?
既然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缴税有利无害,那么到底实行这一税制后能带给老百姓多大的实惠呢?
以美国为例,夏威夷大学访问学者王朝告诉记者,在奥巴马上台后,美国政府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实行了众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富人的税率从35%提升到了39。
6%左右,中低收入家庭抵税福利大幅提高。这样,在美国,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税总额的60%以上。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巨大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占人口少数的富人阶层。
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税法实行的是“宽免额分段扣减法”。
也就是说,当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宽免额”会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而按一定比例减少;当收入高到一定程度后,个人“宽免额”将全部取消,也就是说,他收入的每一分钱都要纳税。这样使得税收的公平原则得到充足的体现。
例如一个四口之家,只要家里的两个孩子都不满17岁,年所得即使是高达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家庭也不必缴联邦所得税。为什么一个年收入5万美元的四口之家可以免缴联邦所得税呢?这个公式为:全年总收入-标准减免纳税额度数字-个人纳税减免数字(4人)=应纳税收入。
具体情况是,按照美国现行税务制度规定,年收入5万美元的家庭,夫妻联合报税的标准减项金额为1。14万美元,四口人每人的免税额是3650美元,合计为14600美元,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这个家庭的应纳税收入为2。
4万美元,所以,应缴纳的联邦所得税金额是2769美元。另外,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每人可以享受到1000美元的儿童免税额,夫妻联合报税可享受到的工作减税额为800美元,以上各项减税合计为2800美元,比应缴纳的联邦所得税2769美元还多出31美元,所以这个家庭不仅不用缴所得税,联邦政府还得向他们退还31美元。
如果以税前收入5万元的中国个人来计算,在现行的税制下,假设“三险一金”缴纳金额为零,每年需缴纳个税金额约为240元。但是5万元的收入在中国属于中低收入,收入越高税负越重,且无相应的减免。
但是,因为中美两国的税制结构不同,个税在美国税收中所占到的比重为70%,而中国仅为6%左右。
也就是说,中国税费种类庞杂,个税远远没有像美国一样达到“主体”作用。而美国1%的富人却承担着全国46%的税负,奥巴马政府“劫富济贫”的税收策略,也成为国内众多专家批评国内个税为“工资税”的重要原因。
另外,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大灾难、孩子上学等多个方面均有减免,而中国目前不论是个人还是家庭,都得不到任何的税负减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