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夫妻结婚不到一年半,孩子有十个月大,男方提出了离婚,并非感情破裂,这样可以离婚吗?
你好:
1、“男方提出了离婚,并非感情破裂,这样可以离婚吗? ”:
(1)如果你们双方协议都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子女抚养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更谈不上会判决离婚了),但如果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可能会判决离婚,其中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比如女方所生之子是与第三人通奸所致;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或人身安全的可能。
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如果...全部
你好:
1、“男方提出了离婚,并非感情破裂,这样可以离婚吗? ”:
(1)如果你们双方协议都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子女抚养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更谈不上会判决离婚了),但如果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可能会判决离婚,其中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比如女方所生之子是与第三人通奸所致;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或人身安全的可能。
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时没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男方只能等到哺乳期满后再起诉离婚了,现在孩子已经10个月,再过2个月后男方可以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就像德古拉伯爵所说: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可以在6个月后再起诉。
2、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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