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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本人于3月23日租了一套四室俩厅的房子,当时房东催促尽快入住我们于25日入住,交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和1000元押金,入住当日楼下就威胁说你们搬也住不多久,并在三日内多次上来挑衅,说与房东有过节,在租房之前房东并未说明是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由于此次搬家东西比较多,损失3000-4000元,(不包含房租),我们有心调解,可房东并不领情,说要是她租了这方就搬走,并不想赔付损失,态度也不好,但我们签有合同,合同上是有如甲方(出租房方)如在出租期间将房屋收回将赔付我们一个月房租,可这才住没几天,光搬家费,安装费乱七八糟的费用就不少,还请假回来收拾房屋。
  房东说住可以但必须只能四个人,我们现在是嫂子一人住楼下,我和老公,还有弟弟和弟媳妇住楼上,妹妹只是刚毕业来住段日子而已,请问四室俩厅的房子我们这算违约吗。房东老拿这说事,可楼下说是因为以前过节,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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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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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怎么住都不违法,因为你们是正常租赁取得的房屋。你们可以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如果楼下再找事你们可以报警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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