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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您好: 10月6日我们公司在拉萨租了两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一间办公,一间住宿。给房东支付了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共计15个月的房租。我们租的是背阴面电梯公寓,非常阴冷,开空调都冷得很,而且房子经常停电停水,一直不通电梯,据说旁边先建的,1年都还没有开通电梯。
  我们现在想搬出,愿意支付一个月的违约房租,但电话联系房东后,他们不接电话也拒不见面,后来通过他们工作单位找到,但我们被他们一群人狗血淋头骂了一个小时,说要控告我们妨碍公务员工作,说是我们找他们租房的,现在怎么样的要自己对自己负责,如果我们不想住,可以自己走人,但钱不会退的。
  并口口声声说我们住一个月就走,太过分了,起码明年3月走都行。后来我们商量后决定干脆大家为身体、工作着想,我们11月搬,明年3月前的房租不要了,后来去给他们讲了,但他们还是不同意,要以合同上写的2500元一个月算他们的房租,因为此笔费用里含支付的物管费和水电费,实际只有2000元,但合同上当时我们没写明,就写房租2500了。
  所以现在被他们要挟住必须2500才肯给钱放我们走,我们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应该答应他们10月至3月按2500算,现在我们都是外地人在西藏,怕到时他们又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合同写明15日前退出按半月算,15日退出算一个月房租,如果有一方违约,就赔对方一个月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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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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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合同法来讲,既然双方有约定,就应该按照约定处理,你们当然有理由坚持你们的“如果有一方违约,就赔对方一个月房租”的意见。我要告诉你的是,你们如果起诉要求返还租金,我看不出一点你们会败诉的问题。
   但是,真的起诉,到底值得不值得?诉讼成本、时间、精力、心情。。  。等等等等。 所以,尽管我是个律师,我还是不主张你们去打官司。尽量妥协吧,能少损失一点是一点,吃点亏算了。
   其实,从法律意识上讲,是你们聪明,协议订得好。如果房东懂法,可能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我说的是实话,不算阿Q精神。 。

2006-11-20

57 0
     非常同情你们的遭遇。仔细阅读你说的情况,我发现你方现在陷入一个困境,那就是继续和对方在私下纠缠。 虽然你们合同中中对解除合同有约定,但是,是否是无条件解除的约定,我现在看不出来,因此,没有办法确认。
   但是,我建议,你马上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金。  你们可以抓住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作为外地人,首先不属于拉萨的气候,处于阴面确实对外地人无法工作。
  
   2、没有电梯,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3、把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视为无条件解除要件,提出解除合同。 4、把对方辱骂等行为向其工作单位领导投诉。   以上建议或理由仅是对起诉之后,并按照你说的情况分析得知,仅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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