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底将房出租给一人,合同期一年,后来她的亲属继续租房,但未签合同,该亲属将房转租给他人(没有和我联系,未经我同意)。我租房是在2010年05月31日到期,现在有两个问题:1、现在这人亲属认为租期到2010年06月30日到期,2、我不想租了,但现在他转租个他人再住。 打电话给这人不接了,我准备起诉收回房,我应该起诉原租房人、还是她的亲属或现在住的人,或者应该怎么办? 拜求法律达人了,急急急
1、 依据《合同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是无效的。你最后一次收租金从谁手中收的,给谁打的欠条基本能够认定谁是承租人。 2、 无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口头的也行,但要有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否则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随时可解除租赁合同,但给对方合理的搬迁期限。发个通知 3、 如果诉讼收房,从诉讼技巧上可全部起诉,由法院判决谁应承担责任。
1、 依据《合同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是无效的。你最后一次收租金从谁手中收的,给谁打的欠条基本能够认定谁是承租人。 2、 无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口头的也行,但要有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否则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随时可解除租赁合同,但给对方合理的搬迁期限。发个通知 3、 如果诉讼收房,从诉讼技巧上可全部起诉,由法院判决谁应承担责任。 收起
楼主与他人转让店面的合同包含了一个转租合同关系,因此本案...
乙可向人民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甲返还押金1500元。理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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