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间房子,已经跟房东签好了字面协议(不是正式的那种,就手写的,有一个签名),可房东竟然在以较高的价格租给了别人,碰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在法律上将,我们有哪些优势?如果我们要求赔偿,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才是合理的?另外,房子不是房东本人的,只是用别人的房子在做出租生意,要用什么样子的执照或协议,她才能行使出租权利呢? 静候各位高人解答,谢谢了!
莫非是你:你好! 不管是不是是正式的,只要是书面协议,就可以起诉他。起诉他你有多个有利条件: 1、和你签订了协议,又以较高的价格租给了别人,属于一房多租和违约; 2、一旦上法庭,其不是房东,是否有房东的委托书、房东是否允许转租的问题都要冒出来,如果没有他属于诈骗或者擅自转租; 3、房东是否办理了租赁证,房东和二房东是否纳税...全部
莫非是你:你好!
不管是不是是正式的,只要是书面协议,就可以起诉他。起诉他你有多个有利条件:
1、和你签订了协议,又以较高的价格租给了别人,属于一房多租和违约;
2、一旦上法庭,其不是房东,是否有房东的委托书、房东是否允许转租的问题都要冒出来,如果没有他属于诈骗或者擅自转租;
3、房东是否办理了租赁证,房东和二房东是否纳税,都要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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