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跟我们住在一起,没有退休金也没有工作,公公就在家看圣经看报纸,偶尔帮老公整理一下东西。关关门记记帐。每天早上6点多开一下门,7点烧早饭,八点吃饭,九点洗碗。中午12点吃饭,1点至3点睡午觉,四五点稍做些事。婆婆7点起床,八点吃饭,九点买菜,11点烧饭,下午也睡午觉,洗一下衣服。
周而复始。老公是个体,很自由很轻松的小个体,家中有两个小工,一年十来万的收入吧,加上投资,只够日常正常开资,没多少结余。我在正式单位上班。从2003年结婚,生女儿来,帮老公还帐,女儿的一切费用全是我出,公婆以身体不好为由不帮我带女儿,我自己出钱顾保姆带女儿,从幼儿园到现在,女儿的各种培训费,生活费用全是我一个人料理。
期间我还出资帮老公添置机器设备等。一切的一切,我全心全意为这个家付出,但到头来,却得到了一张离婚诉状纸,理由是:性格不合,说我没心在他家。
天呐!!没恶毒了,太没良心了,开始的时候我真想不明白,因为我跟我丈夫虽然性格上有点差异,但是原则上两个人都没有犯错,他没女人,我也没男人,再说在别人眼里也是不错的一对。
所以真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回忆起丈夫曾说过:生了女儿就绝后代,也曾多次提起让我辞了工作再生一个孩子。公公是在教堂里讲道理的人,但他口口声声说我对这个家没一点帮助,还说我跟女儿是白吃白住。我婆婆每个星期天都去教堂里听道的,但别人劝他们的时候,他却说别人家离婚多得是,三个离婚了的也有。
(她的女儿也离婚十多年没出嫁在家的)。还有我那姑姑(她的女儿)闹离婚几个月来没劝一句话,最后发短信息来骂我不能为女儿。
真是天理不容了,咋黑白颠倒了呢!原本是他家的错,他起诉跟我离婚,原因是我生了女儿,原因怪我没心在他家,但事实呢?我为这个家付出了青春、精力、财力、物力(这几年来所赚的工资,全部用在生活上,家里凡超过一千元的开支我都共同购买,我也经常买菜来为大家吃,经常为丈夫买衣服、裤子、生活用品、也为公婆买衣服)各种各样家里消费开支我都共同支付。
但一句话,性格不合就能解除十年来的婚姻了吗?女儿也快10岁了,为了女儿我不想离婚,为了女儿我想维护这个家,但是经过几个月的协商,劝解都没用。公公婆婆认为他们没错,全认为我的错的,我不知道错在哪里??一个在上帝面前的家庭,一个为别人做祷告的仆人却做出这样的事,真得太可恨了。
丈夫全听公婆的话,没多大主见。也不知道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怎么做,也不知道如何做好一个真正的父亲??9月13日开庭后,经过反复思考,我决定离婚了,想想这家恶毒人的嘴脸,我下决定了,决定跟他协议离婚,所以上班期间我不回家了,不想再看到这家恶毒人的嘴脸了,现在我想早点脱离,早点解脱这家人。
女儿今年读小学三年级,本想带回来,但是由于外部条件不允许,在县城里我没有房子,我在乡下工作,每天回去也不方便,女儿的学习习惯还可以,再说他们三个人在家也可以照顾到女儿的,所以我想女儿现在由他抚养。但是现在他家却拖着,我也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想让我重新回到他家,是决不可能的事了。
因为想起这段时间来这家人所做的一切事,太恶劣了。此时此刻我的心就是想早点解脱呀!!!
组建一个家庭是如何的不易,他们家却如此草率,一纸诉状就将我赶出家门,想重新找一个为他们家做保姆的人,为他们家生儿子的女人,为公公洗衣烧饭的女人??真得很可悲呀!!
也无所谓了,希望他们能如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