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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们都是再婚夫妻,后又离婚,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但女方要给男方6万,由于女方拿不出钱所以离婚没离家,现男方单位要分福利房,男方要求复婚卖房,由于都没钱所以必须卖了这套女方的房才能买那套房子,请问那单位分的福利房属于夫妻共同的吗?还是属于女方多些呢?还有将来要是男方死了他孩子继承他的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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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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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目前没有复婚,如果分房,仍是个人财产。至于女方欠男方的债务则是个人债务,需要个人承担。

2010-11-28

95 0
您的意思是,必须要卖了旧房才能享受单位的福利房,所以男方要求卖房吗? 那么这是已经离婚后的行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福利房只属于男方财产。但针对要卖的旧房,女方只用付男方6万元,因为这房离婚时被判为女方的财产。

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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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好像说得不是很清楚,前后有些矛盾。因此,直接回答你的题目“单位分的福利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答案:如果该单位福利房是在婚前由某一方购买的,属于该方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没有多少比例之分,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平分,男方的孩子,则可以继承男方分得的那部分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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