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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则离婚案例:

夫妻分居5--6年了.女方一直住着房子.女方想一人要房产,男方不同意,但男方也不希望女方没地方住,就答应让女方住一辈子,但房子的继承权得归孩子.女方不同意,所以一直僵着...老僵着也不是个事,如果男方上法院,法院也肯定会判离婚,但房产会各判一半,但房子又不太好各拆分成一半,怎么办呢?如果男方将那房产一半,要求法院判给孩子,房子还是让女方住着,法院能通得过吗?

全部回答

20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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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又不太好各拆分成一半,怎么办呢?很简单,那就是作价,谁要是要求住房子,那就给对方一半的房钱。 如果男方将那房产一半,要求法院判给孩子,房子还是让女方住着,法院能通得过吗? 肯定能通过。
  因为房子的一半所有权是男方的,并且男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男方的要求肯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外,如果女方拥有孩子的监护权,男方要求把自己的一半房权转给孩子,就必须提出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女方不得处分房产,如果要处分房产,必须得到男方的认可,这样基本上就可以了。

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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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个男方还真是不错。 其实,可以公证一下就可以了。 女方做的对,房产权不能完全归孩子。 请男方一定要给养育孩子的妈妈房产权。这样,孩子会生活在一个很好的环境当中的。如果给了孩子,这个孩子今后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就不知道了,不是害人闯祸的人就万幸了。
  
   孩子的妈妈能好好抚养孩子,难道连这点男方都不愿意付出? 如果我是男方,我一定这样去公证:我和某某什么什么时间离婚,离婚后房子权归某某和孩子。 热心姐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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