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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章建筑问题

我在村集体土地上租用了地方,并在土地上用石棉瓦和木头搭起起了一个厂房.请问这个厂房是不是属于违章建筑?如何要拆迁应不应该有补贴呀?(我有租房协议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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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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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村集体土地上租用了地方,并在土地上用石棉瓦和木头搭起起了一个厂房。请问这个厂房是不是属于违章建筑? 如何要拆迁应不应该有补贴呀? (我有租房协议和营业执照) ---------------------------- 1、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否则,就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请看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厂房属于不动产,也要进行登记的,不登记就属于违章建筑。   3、所以,你的拆迁不能得到补偿,有租房协议和营业执照也没用。
  

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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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应该属于农用地,利用农用土地“用石棉瓦和木头搭起起了一个厂房”也属于改变农用地的使用用途为建筑用地。只要未经政府管理部门审批,就是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应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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