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是怎么算时间的?我有两个
“是2007年12月26日,一个是2008年1月31日”
这是授权日吧
关于缴费 不在于授权日,而在于申请日。
看下面的规定:
年费的缴纳
(1)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2) 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全部
“是2007年12月26日,一个是2008年1月31日”
这是授权日吧
关于缴费 不在于授权日,而在于申请日。
看下面的规定:
年费的缴纳
(1)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2) 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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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你在拿到证书的时候,一定是把上面的所有的费用都交了(否则专利局是不可能给你证书的)
如果你已经办理了授权登记等事项,上面的费用就不用交了。
同时专利局也会给你颁证。
对于上段说的 以后的年费问题,如果不及时交将会产生滞纳金,过超过滞纳金时间,你的专利权就会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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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的缴纳
(1)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
(2)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5日至6月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25元。
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90元,所以缴费人还应补缴滞纳金65元。
(3)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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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超过1个月以上开始交,只超过1天是不用交的。
因为专利年费是累进的,越靠后缴费额越多。
说以要明确年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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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度”概念的说明
(1) 授予专利权当年:是指专利申请在第N年度授权,第N年即为授权当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案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
(2) 专利年度: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则自该日起至1999年6月1日为该案的第一年度,自1999年6月2日至2000年6月1日为该案的第二年度……第N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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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度费用不同,当然发明会贵一些。(一倍)
回答下你的问题。
你证书上的1月26日,应该是申请日了。
根据法律归定,应该在“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当然,正如我所说的,耽误1天是不用交滞纳金的。1个月以上开始(5%),同时也累进。
你的1月26日,是证明你已经缴纳了2007。1月26日--2008年1月26日的年费。而2008年1月27--还没交。
当然,如果你找的是代理帮你办的专利,他们应该会帮你已经交了,否则刚交的费,没过几天有的再叫下一年的,比较麻烦。
同理,1月31日,是授权日(我的判断),缴费按申请日。
你应当自己阅读,专利权证第一页下方的那段小字。
应该是可以读懂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