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 项至第(八)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 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
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 益等。
(1) 其他收入的类型
1)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是指企业资产在盘点过程中发生的多于账
面数额的资产。除了物资和现金等流动资产外,还可能包括无形资产 等其他资产。
2)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
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包装物的押金收取时不并入销售 额计征所得税,但企业收取的押金逾期未返还买方...全部
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 项至第(八)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 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
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 益等。
(1) 其他收入的类型
1)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是指企业资产在盘点过程中发生的多于账
面数额的资产。除了物资和现金等流动资产外,还可能包括无形资产 等其他资产。
2)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
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包装物的押金收取时不并入销售 额计征所得税,但企业收取的押金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则成为企业实 际上的一笔收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
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4)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企业的生产经营损失
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其亏损部分可以在年度的利润中扣除,或者在 今后五个年度内用利润弥补。
因此这部分损失已经在税务上作了处理。 如果处理后其应收款项又被收回的,则应当重新作为企业的收入计算。
5) 债务重组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 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往往对债务人的偿债义务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因此这部分让步的金额应当作为债务人的
收入。
6) 补贴收入。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
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都应当作为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7) 违约金收入。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
同不符合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合同 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
额的计算方法。
8) 汇兑收益。企业在汇兑人民币和外汇时可能因为汇率变化而产
生差价收益,应当作为收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其他收入的确认
企业的其他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
1) 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 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计量。
企业其他收入金额,按照实际收入额或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2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
责发生制为原则。
权责发生制要求,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 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从企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否发生作为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的依据,注重强调企业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配比,要求企业收入 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
企业在不同纳税期间享受不同的税
收优惠政策时,坚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有效 防止企业利用收入和支出确认时间的不同规避税收。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当期收入或费用,计算企业生产经营成果。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采用 同一原则确认当期收入或费用,有利于减少两者的差异,减轻纳税人
税收遵从成本。
但对于交易时间较长,超过一个或几个纳税期间的经济业务,为 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和防止企业避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中采取了有别于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例如长期工程或劳务合同
等交易事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