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和“汇金公司”是不是指同一个公司?
不是中央汇金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工具性”公司。 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试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全部
不是中央汇金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工具性”公司。
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试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中国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性质为国有独资,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七楼。
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分别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委派。公司成立时董事长为外管局局长郭树清,副董事长为外管局副局长马德伦(2004年10月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接任),总经理为外管局副局长胡晓炼(2004年9月调任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总经理由谢平接任)。
董事会成员包括:外管局副局长李东荣,外管局储备管理司司长黄国波,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因经济问题已被拘),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孙晓霞,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卫星,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2004年9月接替胡晓炼担任总经理),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叶英男。
监事会成员包括: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司长耿虹、央行会计司司长胡正衡和经济学家邓先宏。根据新华社电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宣布完成改组,中投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出任汇金公司董事长。汇金公司18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宣布,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汇金公司董事会由楼继伟、李剑阁、谢平、吴晓灵、金莲淑五人组成。
其中楼继伟为董事长,李剑阁为副董事长,谢平为执行董事,吴晓灵、金莲淑为独立董事。监事会由胡怀邦、崔光庆及一名职工监事组成。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产生。此外,会议还聘任谢平为公司总经理、陈有安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李剑阁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务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汇金公司成立,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
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投资记录*2003年12月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2003年12月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2003年12月注资建银投资公司25亿美元;*2004年6月注资交通银行30亿人民币;*2005年4月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2005年6月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2005年7月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2005年8月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2005年8月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2005年8月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2005年9月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2006年12月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相关争议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
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中金公司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由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和公司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为1。
25亿美元。中金公司的股东包括: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战略要地—香港、上海和深圳,设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证券营业部。
这一市场服务网络使中金公司得以时、准确地把握中国资本市场脉搏,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和证券服务。自成立以来,中金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现有七个主要业务部门: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销售交易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和直接投资部。
另外,中金公司还设有完整的后台支持部门以及信息技术和风险控制系统。
经中国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批准,中金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