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制种发芽试验是怎样的?
发芽试验发芽是指在实验室内幼苗出现并生长达到一 定阶段,从幼苗的主要构造可以判断在田间适宜条件下能否生长 成正常植株。发芽试验是指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下,能够长成正 常幼苗的种子数与被检种子总数的比例。 一般用发芽势和发芽率 表示。发芽势指在发芽试验初期,规定日期内正常发芽的种子数 占供试种子数的百分率;发芽率指在发芽试验终期,长成正常幼 苗的种子数占供检种子数的百分率。种子发芽率高,表示种子出 苗率高。 进行发芽试验之所以要求统计正常幼苗的种子数,即主 要构造已发育的幼苗数,就是为了提高试验结果与田间出苗率的 相关性,能客观地反映种子批的使用价值。
具体测试方法如下:①数取试验样品。必...全部
发芽试验发芽是指在实验室内幼苗出现并生长达到一 定阶段,从幼苗的主要构造可以判断在田间适宜条件下能否生长 成正常植株。发芽试验是指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下,能够长成正 常幼苗的种子数与被检种子总数的比例。
一般用发芽势和发芽率 表示。发芽势指在发芽试验初期,规定日期内正常发芽的种子数 占供试种子数的百分率;发芽率指在发芽试验终期,长成正常幼 苗的种子数占供检种子数的百分率。种子发芽率高,表示种子出 苗率高。
进行发芽试验之所以要求统计正常幼苗的种子数,即主 要构造已发育的幼苗数,就是为了提高试验结果与田间出苗率的 相关性,能客观地反映种子批的使用价值。
具体测试方法如下:①数取试验样品。必须用经净度分析后,充分混合的净种 子3用数种设备或手工随机数取400粒。
通常以100粒为一次重 复,大粒种子或带有病原菌的种子,可以再分为50粒,甚至25 粒为一次重复。复胚种子单位可视为单粒种子进行试验,不需弄 破(分开),但芫荽例外。②选用发芽床。《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对各种作物的适宜 发芽床有具体规定。
通常小粒种子选用纸上;大粒种子选用砂床 或纸间;中粒种子选用纸床、砂床均可。一般用滤纸、吸水纸作纸床。纸上是指将种子放在一层或多 层纸上发芽;纸间是将种子放在两层纸中间。将纸床放在培养皿 内,置于保湿的发芽箱进行发芽。
砂床包括砂上(即种子压人砂 的表面)、砂中(即种子播在平整的湿砂上,然后根据种子大小 加盖10-20毫米厚度的松散砂)。砂子使用前必须洗涤和高温消 毒。当纸床或砂床上幼苗出现植物中毒症状或对幼苗鉴定发生怀 疑时,为了比较或有某些研究目的,才采用土壤作为发芽床。
①加水。纸床应吸足水分后,再沥去多余的水即可。砂床加 水应为最大持水量的60%-80%。土壤加水至手握土粘成团, 再用手指轻轻压就碎为宜。②置床培养。将数取的种子均匀地排在湿润的发芽床上,粒 与粒之间应保持尖定距离。
在培养器上贴上标签,:放在《农作物 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培养。发芽期间要经常检查湿 度、水分和通气状况。如有发霉的种子应取出冲洗,严重发霉的 应更换发芽床。③幼苗鉴定。鉴定要在主要构造已发育到一定时期进行。
每 株幼苗都必须按《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鉴定。 根据种的不同,试验中绝大部分幼苗应达到:子叶从种皮中伸出 (如萬苣属)、初生叶展开(如菜豆属)。尽管一些种如胡萝卜在 试验末期,并非所有幼苗的子叶都从种皮中伸出,但至少在末次 计数时,可以清楚地看到子叶基部的“輝”。
在计数过程中,发芽良好的正常幼苗应从发芽床中拣出,对 可疑的或损伤、畸形或不均衡的幼苗,通常到末次计数。严重腐 烂的幼苗或发霉的种子应从发芽床中除去,并随时增加计数。复胚种子单位作为单粒种子计数,试验结果用至少产生一个 正常幼苗的种子单位的百分率表示。
当送验者提出要求时,也可 测定100个种子单位所产生的正常幼苗数,或产生一株、两株及 两株以上正常幼苗的种子单位数。重新试验繪当试验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重新试验。怀疑子有休眠(即有较多的新鲜不发芽种子),可采用温度处理、化 学处理和机械处理等方法重新试验,并应注明所用的方法;由于 真菌或细菌的蔓延而使试验结果不一定可靠时,可采用砂床或土 壤进行试验;当用纸床正确鉴定幼苗数有困难时,可按规定选用 砂床或土壤进行试验;当发现试验条件、幼苗鉴定或计数有差错 时,采用同样的方法重新试验;当100粒种子重复的差距超过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最大容许差距时,采用同样方法 进行重新试验。
①结果计算和结果报告。发芽试验结果以粒数的百分率表 示。当一个试验的4次重复(每个重复以100粒计,相邻的副重 复合并成100粒的重复)正常幼苗百分率都在最大容许差距内, 则其平均数表示发芽百分率。
正常幼苗、不正常幼苗和未发芽种 子百分率的总和必须为100%。填报发芽试验结果时,须填报正常幼苗、不正常幼苗、硬 美、新鲜不发芽种子和死种子的百分率。同时还须填报采用的发 _床和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以及为促进发芽所采用的处理方 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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