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论换位理论怎么理解
两位查普曼指出,所要寻求的假设是能解释已知推理行为的假设。首先,在威尔金斯(1928)和塞尔斯(1936)的发现中可知,很多被试会把A或O命题的换位命题也解释成是正确的。他们会把“所有的A都是B”理解成“所有的B也都是A”(对于E或I命题而言,这种换位是正确的)。 虽然这种解释在逻辑上是无效的,但上述解释却与我们的实际经验相符,并且,通常把由经验作指导视为是合理的程序。显然,人们能接受许多的换位,最能让人接受的换位可能是关于客观事物性质的O命题的换位了。 例如,有些植物不是绿色的,同样,有些绿色的东西不是植物。对此的推理是,当我们对A和B的特称否定(有些A不是B)命题进行判定时,通常我...全部
两位查普曼指出,所要寻求的假设是能解释已知推理行为的假设。首先,在威尔金斯(1928)和塞尔斯(1936)的发现中可知,很多被试会把A或O命题的换位命题也解释成是正确的。他们会把“所有的A都是B”理解成“所有的B也都是A”(对于E或I命题而言,这种换位是正确的)。
虽然这种解释在逻辑上是无效的,但上述解释却与我们的实际经验相符,并且,通常把由经验作指导视为是合理的程序。显然,人们能接受许多的换位,最能让人接受的换位可能是关于客观事物性质的O命题的换位了。
例如,有些植物不是绿色的,同样,有些绿色的东西不是植物。对此的推理是,当我们对A和B的特称否定(有些A不是B)命题进行判定时,通常我们并不是在对全称肯定(所有的B都是A)命题作出判定,这将超出特称否定命题的换位(有些B不是A)。
简言之,对“有些绿色的东西不是植物”的判定,只有在“所有绿色的东西都是植物”时才会是假的。
接受A命题的换位通常也是适当的。例如,“所有的直角都是90度”这一命题,将其换位后所得到的命题“所有90度的角都是直角”也是正确的。
学生们陈述说,他们在数学概论课中曾遇到过这种形式的演绎推理,在那些推理中,A命题的换位是常用的,因为在那里的“是”意指“是等于”,而不是像范畴三段论中的“包含于”的含义。
接受A和O命题的换位命题的基本原理能解释两位查普曼的实验中前面六种前提组合的所有测验项目的结果(表3?5中的前18道试题)。
这六种前提组合至少在某一种格上是能推出有效结论的(在两位查普曼的实验中没有使用这种能推出正确答案的格)。
在其他的项目中,接受命题的换位会获得非逻辑的结果,对于这些结果还要寻求更多的原理来解释。
众所周知,人们在推理中经常通过概率推理来得到结论,并且被试并不知道在推理作业中,除了严谨的演绎推理之外,是不允许有其他什么的。通过某种概率推理,被试推断出具有共同质或共同外观的东西似乎是同一类事物,但缺乏共同质或共同外观的东西似乎就不是同一类事物。
在范畴三段论推理中,所提供的共同特征是中项,这样的东西并非是不可推断的,相反,正是这种推理加工使大部分科学得以发展。因此,一位化学家可以作出下列推理:?
黄色和粉状的物质经常是硫磺;?
这些试管中有些试管有黄色粉末物质;?
所以,这些试管中有些含有硫磺。
?
这是一个笫二格III式的无效的范畴三段论推理,所获得的结论也具有某些概率性质。这位科学家会认为这一结论是暂定的,然后试图用别的方法来检验它。
被试在上述未提到的前提组合中所犯的错误可以由概率推理和接受换位这两条原理来解释。
在笫二格的IO前提组合构成的范畴三段论中,如“有些A是B,有些C不是B”,被试推论有些A和有些C并不享有共同的性质,因此,推出“有些C不是A”的结论。对于其中项是主语而不是谓语的O命题来说,需要重新阐述命题表达换位。
概率推理对I与E组合的前提也获得类似结果。
在两个特称否定命题构成的前提组合中,如“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C都不是B”,其中的B不是共同享有的,所以,通过概率推理会得出“所有的C都不是A”。
类似地,OO的前提组合一般会使推理者倾向于选取结论O。但是,在以后的例子中,当需要时,在换位中需要重述命题才能将其安排到笫二格中。
虽然用概率推理来预测EO和OE这两种前提组合的推理结果不太明显,如“所有的A都不是B,有些C不是B”,我们应由此推出“有些C不是A”还是“所有的C都不是A”?但总的来说,用这种概率推理进行解释也得到本实验结果的支持。
如表3?5所示,将被试在这两种选择中的结果大致分为两半,在仅接受换位命题的前18道推理题所获结果的平均正确率是9%,而那些需要概率解释的项目(后面24道推理题)所获结果的平均正确率则达28%。
两位查普曼指出,他们在所发展的用于解释14种前提类型的错误推理的原理,只是想涉及主要的错误推理。似乎存在着错误选择的另外一些更不重要的系统源。例如,在涉及两个特称前提(II,IO,OI,OO)时,人们可能会期望在推理中只会偶尔出现推出A或E的错误,并且作出E选择的人数总是会比作出A选择的人数更多。
用逻辑教师的注解来说,这可能是基于这种倾向,即错误地把“所有A都不是B”的形式解释为没有证明任何东西。此外,在一般情况下,当A、E、I、O四种命题都是错误的选择时,人们一般总是宁愿选择I和O(EO和OE的前提组合除外)。
这种错误模型或许是这样造成的,即除非我们在一个命题中断定一个矛盾的全称,否则,I或O这两种命题就相互蕴涵着。例如,“有些A是B”的陈述就蕴涵着“有些A不是B”,除非我们断定“所有的A都是B”。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把“有些A是B”理解成“部分A是B”,而不会理解成“所有A都是B”,虽然从形式逻辑上说,可以把“有些A是B”命题理解成“所有A都是B”。
总之,两位查普曼认为,人们在范畴三段论推理中所犯的错误不是气氛效应造成的,而是由于错误地解释了前提所造成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他们指出了两种错误类型: 一是不正当的换位; 二是概率推理。以后的研究者把他们的看法称做换位理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