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检范围含所有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所谓“旧机电产品”,是指已经使用过(包括翻新)的机电产品,如旧压力容器类、旧工程机械类、旧电器类、旧车船类、旧印刷机械类、旧食品机械类、旧农业机械类等。 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单位需向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申请办理进口检验。
(2) 报检时应提供以下相关单据:
① 进口属于《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而且不属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报检时应提供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② 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的机电产品目录》或《自动进口许可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而且不属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全部
(1) 报检范围含所有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所谓“旧机电产品”,是指已经使用过(包括翻新)的机电产品,如旧压力容器类、旧工程机械类、旧电器类、旧车船类、旧印刷机械类、旧食品机械类、旧农业机械类等。 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单位需向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申请办理进口检验。
(2) 报检时应提供以下相关单据:
① 进口属于《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而且不属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报检时应提供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② 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的机电产品目录》或《自动进口许可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而且不属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报检时应提供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③ 进口属于《由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许可证的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而且不属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又不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旧机电产品,报检时应提供各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④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单位,在签署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时,必须按照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明该产品的检验依据及各项技术指标等的检验条款。对涉及国家安全、环保、人类健康的旧机电产品以及大型二手成套设备,进口单位必须在对外贸易合同中订明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监装等条款。 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装船前预检验的旧机电产品,报检时还应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
⑤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用于销售、租赁或者专业维修等用途的,备案申请人在提交规定的备案申请资料的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 国家特殊需要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除外。
⑥ 进口旧机电产品报检时,还需要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书”或“免予装船前检验证书”。按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有的旧机电产品可在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而有的则须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后再到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备案。
(3) 凡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初审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目录外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备案申请。
(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的经营性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受理。
(5) 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除国家特殊需要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之外,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机构一律不予受理备案申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