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可能涉及哪些成本
1 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债务人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我们试举一例进行分析。
例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万元,乙企业已经计提了10万元的坏账准备,甲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现因甲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经双方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其账面价值60万元的产品抵债,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
在此例中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不论债务人是否开具专用发票,债务人以存货抵债,都应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另外,在《财务会计》中还规定,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全部
1 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债务人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我们试举一例进行分析。
例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万元,乙企业已经计提了10万元的坏账准备,甲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现因甲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经双方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其账面价值60万元的产品抵债,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
在此例中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不论债务人是否开具专用发票,债务人以存货抵债,都应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另外,在《财务会计》中还规定,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在此例中,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人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1。9万元(70×17%),债务重组利得为18。1万元(100-70-11。9)。
而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不开具专用发票,债权人会因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而减少当期的进项税额,结合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的被动地位,考虑博弈论的基本思想,笔者认为,理性的债务人均会开具专用发票。
另外,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在此例中,乙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计进项税额11。
9万元,债务重组损失为8。1万元(100-10-70-11。9)。
在这里,债务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现金资产的特征。一方面乙企业取得该发票抵扣联,减少乙企业当期的增值税11。9万元,相当于获得现金资产11。
9万元;另一方面,甲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后,当期要增加增值税11。9万元,相当于要付出现金资产11。9万元。该专用发票的开具,对双方都有金额上的影响。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甲企业:
(1)借:应付账款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181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
乙企业: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81000
坏账准备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
2 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若以不动产抵偿债务,也应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接上例:假设债务重组时,甲企业以其在市区的一处房产抵债,该房产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为此重组进行了清理,发生清理费7。5万元,清理得到的残料变现1万元,该房产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假设等于营业税的计税价格)。
首先,债务人(甲企业)应以价值形式反映出,其如何取得该项可用以抵债的、物理意义上的实体资产。债务方决定以某一固定资产抵债时,该资产就开始不符合会计意义上的“固定资产”的定义了,为了反映这种确认的改变,就会出现“固定资产”向“固定资产清理”转变。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归集债务方用以抵债的资产实体的价值。一般来说,该资产实体的价值首先应包括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还应包括以后发生的、与该实体资产相关的、使它达到可抵债状态前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如清理费7。
5万元,以及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应缴的营业税3。5万元(70×5%),而在清理过程获得的清理收入1万元,应减少该实体资产的价值。则债务人获得的可用以抵债的实体资产的价值为50万元(100-60+7。
5+3。5-1)。
其次,债务人应以价值形式反映出,该“固定资产清理”抵债后的影响。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为该实体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实体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差,即20万元(70-50);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为该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该实体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即30万元(100-70)。
处理如下:
甲企业:
借:应付账款 1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20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300000
乙企业:
借:固定资产 7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0000
坏账准备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