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银行的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是相对于正常贷款而言的,是将贷款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的产物。贷款风险分类在国际上尚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大体可分为由各国监管部门制定的贷款分类标准和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贷款分类标准两种模式。 两种模式下,不良贷款的界定存在差异,但也在逐步趋同。
会计规则视角下的不良贷款
以会计准则作为划分贷款类别的标准,主要以欧洲国家为代表。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均强调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当出现可以确认减值的客观事项,如违约、市场重大变化等,才应将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并计提拨备。 但是“已发生损失法”不考虑预期损失信息,难以及时充分地反映相关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信用风...全部
不良贷款是相对于正常贷款而言的,是将贷款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的产物。贷款风险分类在国际上尚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大体可分为由各国监管部门制定的贷款分类标准和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贷款分类标准两种模式。
两种模式下,不良贷款的界定存在差异,但也在逐步趋同。
会计规则视角下的不良贷款
以会计准则作为划分贷款类别的标准,主要以欧洲国家为代表。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均强调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当出现可以确认减值的客观事项,如违约、市场重大变化等,才应将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并计提拨备。
但是“已发生损失法”不考虑预期损失信息,难以及时充分地反映相关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信用风险状况,因而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受到广泛批评。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
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引入预期信贷损失的会计处理规则,将认定信贷损失的标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订为“预期损失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新准则,划分不良贷款和计提拨备将以贷款预期发生损失为标准,更具前瞻性。
审慎监管视角下的不良贷款
由监管部门制定贷款风险的分类标准,主要以美国为代表,并被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所借鉴。
巴塞尔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大多数成员国的监管部门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进行五级分类,贷款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一级,涵盖标准、正常、普通、非逾期、非逾期非减值、逾期但未减值贷款等;二级,涵盖关注、逾期、非违约贷款等;三级,涵盖次级、减值、重组、问题贷款等;四级,涵盖可疑贷款等;五级,涵盖损失、违约、核销贷款等。
各国通常将三至五级的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但认定方式有所不同。在一些国家,不良贷款是指受到损失的贷款,而在另一些国家,则是指逾期贷款。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