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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否认定为 工伤?

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否认定为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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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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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中规定,工 人职员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 本人应负责任者,有可靠证明,可以比照因土待遇处理。
  职工在单位食堂就餐,是因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便利,以便让 职工更有时间和精力投人到生产过程中。  因此,职工在食堂就餐的 这段时间,可以视为职工的工作期间。再者,职工在单位食堂就餐 中毒,绝大部分是因为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而职工本人对此并没 有任何责任。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让无辜的职工自己承担中毒的后 果,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从工伤保险设立的目的上来讲, 轉是要为了防止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以及与工作有关的时间内发生的 事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经济补偿。
  
    因此,凡是因为企业的过失造 成职工食物中毒的,应该可以允许企业或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也应认定为工伤事故。综上,本案中提到的中毒事 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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