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事项有哪些?
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事项
范围(条件)
纳税人因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并确定汇总缴纳应税凭证类型。
时限
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法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无
(二)提交资料
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书面告知书
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事项
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
1。 税收协定股息条款
2。税收协定利息条款
3。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4。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纳税人提供资料...全部
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事项
范围(条件)
纳税人因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并确定汇总缴纳应税凭证类型。
时限
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法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无
(二)提交资料
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书面告知书
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事项
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
1。
税收协定股息条款
2。税收协定利息条款
3。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4。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企业
1。出示资料
(1)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
(2)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
提交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两份)
(3)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复印件
(4)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明确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个人
1。
出示资料
(1)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
(2)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
提交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个人)(两份)
(3)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复印件
(4)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明确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非居民可免予提交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资料,但应报告接受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和接受时间,而且,限于该非居民向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已经提交的资料。
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备案事项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非居民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资料
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
(二)非居民或者扣缴义务人提交资料
1。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两份)
2。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复印件
3。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明确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不再填报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资料。
但限于该非居民向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已经提交的资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