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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做房屋财产公证,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目前情况已分居半年,另一方一直拖着要房产,那现在一方提出做房屋财产公证,但是对方不去做,那想知道做公证时必须双方到场吗?一个人能不能做的?

全部回答

20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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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弄清楚“房屋财产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是为什么? 如果是基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又不肯离婚”,准备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其他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改名,只有经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才是行之有效的途径。
   如果还不打算离婚,而只是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约定”,那么就要注意一个问题: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并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规定,只有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就是说,假如一方将房屋或者财产处分给他人,而且第三人有是善意取得的,法律是承认和保护这种财产取得权利的。
   婚姻家庭指导师、律师侯林。

20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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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双方的,就必须双方去做公证. 你说的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作裁决.

20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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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怎么清楚,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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