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二胎准生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办理条件符合单独二胎政策:
1。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2。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3。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已有一孩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全部
办理条件符合单独二胎政策:
1。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2。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3。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已有一孩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备注:
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办理材料遂宁二胎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再生育申请表(双方签字);
2、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3、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
4、双方婚育情况证明(由男、女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村、乡或所在单位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及婚姻变化情况、生育子女情况并加盖公章);
5、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6、病残儿医学鉴定书(限于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出具)原件;
7、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有民政局或法院签章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签名提交;
8、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方原配偶死亡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9、县级及以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或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不育诊断证明;
10、县级及以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其他亲兄弟(姐妹)无生育能力证明;
11、村(社区)出具的其他亲兄弟(姐妹)无生育可能的证明材料;
12、伤残军人证及复印件;
13、收养证明及复印件;
14、残疾证及复印件;
15、特殊情况下的其它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如离婚证、残疾证、收养证明等,有此类情况的才需要,无此类情况的则不需要。
办理流程1。从政府官网上申请或下载空白“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填写
2。申请人带着“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盖章
3。
申请人带着“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盖章
4。申请人带着“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唯一子女证明收养证等相关材料,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盖章和审核确认
5。
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信息仅需省内核查的10个工作日,信息需跨省协查的2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收起